居住证过期来不及续办是否会影响购房过程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8 11:24:50

居住证过期了有什么影响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 居住证有效期 满的,持 证人 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二、续办事宜: 1、续办 居住证 ,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法律条文】: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 房屋出租 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 身份证 、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 、 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 购房合同 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 营业执照 、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 劳动关系 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客观:

《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居住证卡面过期了有影响吗

居住证过期影响如下:

一、对本人的影响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将不再计算居住年限(居住年限影响落户)。

2、不再享有本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不能再办理医社保、出入境证件、失业登记、车辆上牌、资格考试等)。

二、对家庭影响

1、孩子不能入读本地公办学校。

2、家庭不能申请本地保障性住房。

签注注意事项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后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居住证过期不续办会怎样

居住证过期 不续办,就不能正常使用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 公安派出所 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过期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居住证过期并没有任何影响,居住证持有人仍然属于车辆的所有权人,并且居住证也可以办理续期。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影响房屋买卖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外来人员在城市工作生活,很多时候都需要办理居住证,那么办理居住证会不会影响房屋买卖?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影响房屋买卖
办理居住证一般不影响房屋买卖的,房屋所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自行决定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办理居住证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馆办理居住证专用照片,并带回执1份;
(3)以居住所申请的,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以稳定就业申请的,提供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5)以连续就读申请的,提供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6)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与是否办理居住证没有直接关系的,所以房屋所有人取得房屋完整产权后,可以自行决定房屋买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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