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金融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6-10-17 08:36:16

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写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号;

2、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购房合同,及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用于大修的材料费用明细发票,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等;

3、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需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5、家庭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需携带低保证明、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如遇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药费支出清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为支付房租的,需提供所在公司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申请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离职证明;

4、申请人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没有重新工作达五年时间,则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如是出国定居的,则需提供相关定居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一、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 1.单

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带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且已经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的,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代理人办理的,需要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婚姻证件,或者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隐高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念搏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灶贺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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