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清楚住房公积金有新政策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31 08:15:04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便是我整理出来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希望对您有用!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

截止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储存额度已经达到29156.87亿元。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扣除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同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用于日后买房和其他支出。


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二是专用性,根据我国相关制度规定企业都应给职工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2023年关于公积金又迎来新的调整方案,缴纳公积金的人有福了。



01好消息!2023年公积金迎来新调整,主要针对四个方面,不领白不领



1、可异地使用公积金




2023年公积金迎来的新调整方案中,最大的一项变动就是可以允许异地使用公积金,该项举措的实施是为了推动我国各地房产市场的发展,也是从人民的实际利益出发,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的体会到国家给予国民的福利。




无论是农村乡镇还是城市,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居住都可异地使用公积金,帮助国民省去了不少麻烦,也让那些常年在体制内工作的职工,可以早一点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全国各地两头跑。





2、缴纳范围有所调整

2023年公积金政策有变化吗

202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023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很多用途,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住房公积金政策,让自己的钱得到应有的利用。那么在公积金有哪些政策发生改变?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很多用途,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住房公积金政策,让自己的钱得到应有的利用。那么在公积金有哪些政策发生改变?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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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吉林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条件 吉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2022年吉林公积金贷款条件,2021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2021吉林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吉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全面落实“同城同政”要求,现就中心现行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具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2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三)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50%;
(四) 停止3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一)取消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政策,2020年2月16日前(包括2月16日)已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符合中心首付款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
(二)取消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考取大学以及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民生类提取政策;
(三)允许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起施行,通知内容由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有效推进差别化信贷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吉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容,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核定可贷款额度”是指在现有可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按照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做为可贷款额度,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转商贴息贷款均适用于此政策。这项政策是在借鉴全国多数城市公积金先进做法,同时参照我市公积金贷款实际情况后推行的。
至此,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将受四方面条件影响,
一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总购房款的贷款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例如我市现行政策,首次购房公积金首付款额不得低于20%,即贷款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格的80%;
二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现行政策是每月的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当月家庭收入的60%;
三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限额,我市现行政策是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限额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四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借款人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超过上述任意一项的,以其中最低的核定额度作为贷款金额。如核定的可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职工购房需求,职工可选择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解决资金问题。 贷款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从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半年;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且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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