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的省公积金,购买房改房时提过一次。现在我在镇江买房,可以第二次提取(余额)吗?需要哪些手续?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4-24 08:15:39

买房提取公积金一次无贷款想二次提取可以吗

可以,

详细原因:

  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出境定居的;;

  3. 离休、退休的;

  4.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异地买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 异地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必须在产权证出来的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之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再次符合提取条件时才能申请办理提取。 异地购买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 2、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 3、购房(销售)发

南京住房公积金的钱可以用来逐月还镇江买房的商业贷款吗?

可以提取用来还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

镇江市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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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金九银十,这几天,不少近期有置业意向的读者向我咨询镇江最新买房政策。为此,今天我整理出这篇文章,里面有关于购房政策、商贷、公积金贷、人才补贴等一系列信息,大家一起来看看!
■限购政策:不限购。
■限售政策:不限售。
■限贷政策:首套房首付30%(部分银行可以办理20%),二套房首付30%(部分银行要求40%),三套及以上无法贷款。
目前镇江大部分银行执行的是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利率最低可以做到 src="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I5S5co8ytdia1sIrD6Rpm0h7gk35TWU8XfeUL3wWSReS1EibSL3Wa2y38gbqZRCNfswZ5xtibMCfWQ9siaucg0DCyw/640?wx_fmt=png"/>

1、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得通过挂靠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的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职工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转移至本市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其中:购买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购买二手房的为《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之日起半年内;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两套房产、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按以下方式合并计算:
a.本地、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
b.夫妻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
同一住房办理的“商转公”贷款贴息
、贴息到期后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计算1次贷款次数;不同住房办理的“商转公”贷款贴息、贴息到期后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多次贷款次数。
5、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仅限于本人家庭自住。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
6、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建房所需费用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
2、公积金贷款额度:
镇江市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个人和家庭可贷额度分别为30万元和50万元
在镇江市购买自住住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70%;二次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40%
建造、翻建住房的,不超过建造、翻建住房工程总造价的50%;大修住房的,不超过大修住房费用的50%。
3、公积金贷款首付:
根据最新政策,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40%
首套_
1-5年:年:二套上浮10%_
1-5年:年:、哪些情况提现公积金:
按照镇江公积金管理规定,现金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以下9种: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三) 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
(七) 出境定居;
(八) 离休、退休;
(九)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
7、如何提现公积金?
夫妻只有一方在缴存地或户籍地买房,留置核查,购房真实的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均为原件):
(1)《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2)结婚证或户口簿 ;
(3)提取人身份证。
8、在外工作的镇江人怎么贷公积金?
职工在外地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提必须是户籍在镇江)
异地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不缴纳在镇江,如打算在镇江购买自住住房并在镇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在镇江虚拟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才可在镇江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9、外地公积金能在镇江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缴存在外地的公积金由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在镇江暂无法贷款
但根据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可以每年提一次南京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来归还镇江房子的贷款。
另外请注意:
1、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必须取得房产证后方可提取公积金,凭房产证和完税发票办理提取业务;
2、外地商贷购买自住商品房凭银行还贷证明、贷款合同及相关材料每年办理一次提取;
3、每年只能提取一次用于归还一套住房的商贷。
10、镇江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咨询电话:
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如需进一步进行咨询的,请致电: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缴存、提取政策咨询:84411854 84441398
贷款政策咨询:84441108 84448218
政策维权投诉:84441398
效能作风投诉:84420519
11、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名单:

(图片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年内,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至2025年4月28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享受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一)线上申领。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1.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是否享受过其他购房契税补贴的情况。
2.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向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确认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情况。
3. 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份额及收入归属区域。
4.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有疑议,市住建部门根据各部门初审意见给予解释。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APP软件通知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填写相关承诺书,提交相关表格和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缴税地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一)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应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二)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三)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镇江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四)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第四步: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
■第五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产权证。
■第七步: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仔细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第八步:办理抵押登记有些贷款银行允许自己办理产权证并且不扣押产权证,只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这种情况下,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通常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人、抵押权人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通常这个手续可以与领取产权证同时办理,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
■第九步:将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如果贷款合同约定,需要将产权证交给贷款银行扣押。按理讲,办了第八步就可以不用再把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了,但是有些银行不放心,往往还要扣押购房合同正本,以求“三保险”。
目前镇江部分楼盘已经实行“交房即发证”
此外,在购房以及后续的公积金/商业贷款申请、领证纳税等过程中,经常需要买房人提供资料,这里我将一些常用资料列出,供大家参考:
1、基础身份及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
2、收入能力证明:常用的是用人单位出具并盖章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工资账户流水;还可根据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社保缴纳明细、公积金缴纳明细等辅助;
3、住房套数证明:国土资源局查询并打印盖章的不动产权证明;
4、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5、购房发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

住房公积金买房第一年没取第二年能取吗?

住房公积金买房如果是全款购买则只能在购买之日起1年内提取,贷款购买则在贷款期限内都可以提取。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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