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时可以把余额取出来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02 08:20:03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余额能取出来吗

贷款者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话,是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之后是可以再提取公积金的。但是想要在贷款之后提取的公积金的话,则是需要在用户每月还款之后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的情况下,用户才能提取公积金贷款。
如果在还款贷款之后公积金账户里面就没有余额的话,则是无法在提取公积金了。
相较于商业贷款来说,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省一大笔钱。因此在买房的时候,许多人都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最划算的地方,就是在于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使用,即首付后的贷款分期付款。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客户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7、出境定居。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0、缴纳房租。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但是具体能提取多少还是要以当地具体部门的审核来判断的。通常情况下,公积金里面得预留一年的缴费额就行,以后可以按月还贷按月提取或者以还贷款为由提取。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最大的区别在于,商业贷款的利息比公积金更高。公积金贷款这么省钱,当然是贷得越多越好,公积金贷款额度越大,省的钱越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有公积金贷款还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有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不过需要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不过需要注意,根据提取原因不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也有一定限制,并不一定能够全额提取。
公积金提取需要带什么材料
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个人身份证、银行储蓄账号是一定要准备的。除此之外,客户提取
公积金的用途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会同。
比如是购房的话,那就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大修住房的话,得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
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用于大修的材料费用明细发票;自建住房则需提供规划、房管部
门宅基地批复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如果是用于偿还房贷,那需要提供房贷合同、首付款收据、还款银行卡等等。无房户用来支
付房租的话,则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等等。
而若是离/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则还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若
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那需要有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
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至于家庭经济困难,用公积金补贴家用的情况,比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那需要提供低保
证明;而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情况,比如遇重大疾病,那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
明、药费支出清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公积金提取额度有限制吗
公积金提取是否有额度限制,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是因为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人口离开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或者出境定居、离休/退休、死亡/被宣告死亡等情况进行销户提取,那是没有限制的,可以
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
如果是为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那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购买、建造、翻
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而无房户为了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公积金提
取总额也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提取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提取余额。只要符合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时可以把钱取出来吗

购房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一般都想着先将账户里面的额度取出来,这样就能用来支付首付了,那么这样做可以吗?
公积金贷款时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但在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之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但还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一般要多久?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一般需要18到19个工作日。以下是公积金贷款每个环节所需时间:
1、在银行柜台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般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2、贷款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复审,一般2个工作内可完成。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一般1个工作日内可完成;
4、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一般2个工作内可完成;
5、如果借款人选择保证担保,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需要6工作日。选择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需要7个工作日。选择质押担保,应办理质押手续一般需要6个工作日。
6、贷款行将担保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般在2个工作内完成;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担保材料进行审批,一般在3个工作内完成;
8、借款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一般在1个工作内完成。
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贷款还清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说的资料是用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办理不同的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1、公积金用于商品房期房贷款材料。购房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购房合同。
2、公积金用于商品房现房贷款材料。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凭证、收据、逾期还款回购协议书。
3、公积金用于二手房贷款贷款材料。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协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卖方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卖方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卖方收款账户。

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余额可以取出来。
已贷款买房后面才有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办理办理商贷转公积金首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购房者办有两证;
二、是商贷偿还期间不得有逾期还款记录;
三、是购房者公积金缴存需满半年以上。若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购房者可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土地两证到商贷行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找指定担保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凭缴款单、担保函和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到商贷行柜台签订商贷转公积金合同。若公积金可贷额度低于未还商贷部分,则需申请商贷+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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