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分手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04 08:15:11

婚前买房没结婚分手房子怎么办

婚前买房没结婚的,分手后,房子如何处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婚前由一方当事人进行买房,并且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然后男女双方又没有结婚的,无需对房子进行分割,房子的所有权应当归一方当事人所有;婚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买房的,分手后,应当对房子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由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房子就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只能按照普通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分割协议,男女双方无法达成约定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房子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确定房子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共同买房分手后如何处理

婚前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子归属如下: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共同买房分手后如何分割?

结婚前和结婚后房子的归属并不发生变化,因而在结婚后对房子进行分配和在结婚前对房子的分配,基于房子归属没有发生变化,分配的方法是一样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 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可以区分两种情况: 1、 房屋产权证 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假如此时房产证上的人有出资的话,则双方先进行协议,假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房子的所有权归房产登记一方,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由登记一方归还,对于另一方已经为该房产支付的费用要进行返还,而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则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假如没有出资,则 房屋所有权 仍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假如此时房屋登记一方并没有出资,则房屋仍归登记一方所有,但是要返还对方已为房屋所付金额并对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2、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此时不能依谁出得多或者谁出得少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只有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将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个自己对房屋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此时没有出资,仅仅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所得的分配理论上为零,但是也应根据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一方的生活所需适当分配。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只要有出资,那么通过法律的程序,所出的资可以要求返还,但是一定要注意出资证据的保存,如果没有证据则很难证明你已经出资,特别是当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没有你的名字的情况下,想要要回出资和房屋增值部分,出资的证据成为关键。

婚前买房子婚后分手怎么办?

在登记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通常都会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因此,双方尚未登记结婚,分手之后并不会影响房产所有权的性质。也就是说,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的,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以个人的财产出资的,在分手的时候就不会涉及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为了结婚而买房的话,这时候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分手的时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需向对方支付折价款的数额。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同居期间混同财产进行析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对方出资买房写我的名字分手怎么分

领证前一天买的房,只写了女方一个人得名字,男方支付的首付款,婚后男方一个人在偿还贷款。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一个人得名字这算什么财产离婚怎么分?
现在很多年轻男女,在结婚前会要求有房子和车辆作为结婚条件,一般是共同或者由一方出资购买,于是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婚前买房该属于谁,如果说以后离婚怎么分割等。
一、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不算的。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女方应偿还男方房款。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资料:二、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
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二人否认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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