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哪些情况可以扣押金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14 17:15:06

租房子押金什么情况下扣?

要扣租房押金的情形有: 1、承租人没有按照 合同约定时间 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的物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 可以解除合同 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中哪些情况可以扣押金

法律分析: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那么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2、租客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房东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的物品。租客在这个租房期间应该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者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租客原因导致物品损害的毁损的,那么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原状或者是向房东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金

法律分析:要扣租房押金的情形有: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的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押金什么情况下要扣?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租房扣押金违法吗

一、租房扣押金违法吗
1、租房扣押金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若不退还,是违法的;
(2)如果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此时,扣押金是合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租金
1、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
2、租房期间财务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
3、租房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房屋情况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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