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交公积金吗?不交住房公积金对我有何影响?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21 11:24:49

公积金不交了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住房公积金断交会有以下影响: 1、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账户是不会被取消的,只是如果不是持续的交,那么你买房子的时候,不能够用来贷款,只能提取账户里面钱来用。只有持续的交,才能够用来贷款。 2、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账户其实是能转的,转移到你现在工作的城市。但是要买的话,要根据你工作的城市的政策来定。 3、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如果想要注销,那么先要重新的设定你住房公积金的卡,建议到银行去问一下比较好。 4、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公司可能已经给你购买过类似保险的东西,可能每个月都会有几十块钱可以用来买常规药,当然,如果你不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可能也就不会再往这里面打钱了。不过一般的不会和医保有关,如果真

住房公积金可以不交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不交,住房公积金不交是违法行为,具体的原因如下: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4、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5、如果还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对于个人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公司不交公积金对个人来说有影响,但影响不大,看大家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需求,就是现在根本没有买房的念头,一个月就挣3000块钱,自己现在这个城市房价15000从来没有想过买房公积金确实没有什么大的作用。但如果说收入已经达到了中层,房价15000,自己收入差不多也15000,不交公积金就有影响了。

因为如果收入水平比较低的话,基本不考虑买房的问题,说实话就是买不起,一个月就赚3000块钱,房价15000去了一年的花销,一平米的房都买不起。怎么买房向天再借五百年吗?那根本不现实的,如果收入水平比较高就要考虑这个问题,比如15000的收入水平,当地的房价也是15000。如果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15000来计算的话,按照12%,一个月应该交1800块钱公积金,加上单位的一部分就是3600块钱。

3600块钱的公积金,这可不少了,因为15,000的房价,当地买一个100平米的房子,2室1厅的不算太大的,150万,然后分期去还,一个月还5000块到6000块,这是还款压力比较小的。毕竟一个月赚15000呢,只拿出40%还房贷还是比较稳妥的,以后可能工资还会涨压力会更小一些,一个月公积金就能还3600块钱,意味着自己这方面的支出只有2400块钱,一个月赚15000就换2400块钱的房贷,大家觉得这还有压力吗?

同年龄的人需求也不一样,比如现在这个老员工他已经50岁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什么也不缺,孩子也都安家落户了,那这个公积金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用处,不买也没什么影响。但对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来说肯定会有影响,因为20多岁年轻人尤其是男性,将来肯定是要买房的,公积金的多少自然就影响了最终还款的压力。

住房公积金可以不交吗

在我们平时生活当中,很多人到了一个企业的时候,企业将会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不交吗?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这个问题,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不交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不交,因为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的,每一位员工在入职后,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交相应比例的公积金。员工在缴交公积金一段时间后,购房时可以享受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政策,即便没有购房,也可以在离职或解除合同时,提取出来。 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有哪些 1、我们在交纳住房公积金之后,再使用共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的时候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买房的话,普遍要比

公积金不交的影响

公积金不交的影响是对于要贷款买房的人员,如果交了住房公积金,走公积金贷款利息低。贷款利息低会给生活带来便利和解决利息带来的经济困扰,如果不买房那不交公积金没什么影响,全款买房的也没影响。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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