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跟商品房一样质量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29 11:25:03

公租房质量很差吗?

不好,千万不要租,都是个坑。入住的时候欢迎的很,一切手续半天就可以办好,水电气工作人员全部聚到一个地方等着你去交钱办理入住。如果你要退房,才知道有多坑。到处都要扣钱,而且还扣的很狠,最少没个几百块退不了。主要是办理退房手续特别麻烦,要跑好几趟,而且还跑好几个地方。前后估计也得半个多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三种哪种更好?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三种哪种更好?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又或者是保障性住房。繁多的名词让人不好理解,那么这几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又有什么区别?首先我们来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根据最新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保障性住房是一个统称,指纳入政府规划和计划,限定面积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而住房保障主要采取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以及货币补贴等形式。因此,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都算作保障性住房。而近年来兴起的人才住房等也应纳入保障性住房。说到底,住房保障政策是为了改善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而制定的,住房困难不仅仅是低收入人群、棚改区旧危房住户,也包括在城市里创业就业的年轻人。

济适用房。它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并且采用一定的免收和优惠政策,以出售的方式提供给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所以经济适用房满足的条件很显然,是买卖形势,且这些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而且购房者还会拥有一定的产权。所以说简单点,经济适用房是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价格低于由市场决定的商品房价格。

还有就是此类房屋注重的是住房设计和住房效果,不同于商品房建筑考虑的是多方面因素,从价格上说,具有经济性;从住房设计上来说,具有适用性,经济适用房因此而来。接着说说廉租房。从字面就可以看出来,廉租房体现在一个租字上,也就是只租不售。一般是国家以低租金的方式租给困难家庭,而租房者对住房没有产权的一种社会保障形势。

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想购买经济适用房却没有支付能力,想租廉价房却达不到这个标准,因为廉租房申请者最起码要具备低保户的标准。所以便有了公租房。它是国家以市场租价的形势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可租房屋,并且向其提供一定的租房补贴。

公租房和商品房一样吗

1. 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在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 42 岁,法国为 37 岁,美国也在 30 岁以上,英国在 2008 -2009 年间近 32% 的家庭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而在我国现阶段,国民太过关注购房,而租房则处于相对被忽视的境地。鉴于此,国家应在正确引导国民的住房消费理念方面有所作为,即住房应“从租到买、由小及大”。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

共有产权房和普通商品房啥区别?你适合申请吗?

无论是在贷款额度还是价格上,共有产权房看起来都比普通商品住房更适合刚需家庭购买。

共有产权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啥区别?

共有产权房属于政策类住房,与普通的商品住房在多个方面都有不同。

1.拿地方式

目前来说,共有产权房的建设用地都是“限房价、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在拍地之初即对项目的销售均价进行限制。普通的商品住房用地虽然也有,但是并非全部采取这种“限竞”的出让方式。

2.产权

共有产权房的产权与政府共有,限定购房人的使用和处分权利,使用权归购房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普通商品房在完成购房流程后购房人拥有完全的产权。

3.购买条件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比普通商品住房要严格,除满足限购政策外,还要满足其他条件才能购买。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5.贷款

共有产权房贷款享受与原先自住型商品房相同的政策,即商业贷款首付最低30%,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0%。而普通商品住房的首套普通住宅最低首付35%,非普通住宅40%;二套的话普通住宅最低首付60%,非普通住宅80%。

6.转让

共有产权房满五年才能转让。满五年后,要么由代持机构购买购房人的份额,要么购房人将份额按市场价转让给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普通的商品住房在转让上没有5年和买方的限制。

什么样的人适合申请共有产权房?

从价格上来说,共有产权房对没有充足资金的刚需无房家庭十分利好。其销售均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虽然不是完整的产权,但政府合伙买房子也算解决刚需家庭的燃眉之急。而且满五年后如果要转让也是按照市场价转让的。

从套型上来说,共有产权房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为主,最多的是60平方米以上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因此不太适合与父母同住或人口较多的家庭。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新建的共有产权房项目要求如下:

(1)城六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

(2)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3)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而对于目前暂时没有资金能力的人群来说,可以申请公租房来过渡,有了一定的沉淀后再购买产权型住房。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区别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其他商品住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2、其他住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其他住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合法申请国有土地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自建、参建、委托建造。3、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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