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赠送面积是什么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3 17:14:46

什么是赠送面积

赠送面积就是,就是你使用的房屋面积是在房产证上没有的面积,属于赠送!比如说你的房产证面积是100平 可是你的使用面积加上阳台面积是110平,那10平就是送的!希望采纳!

房子赠送面积怎么算?

赠送面积作为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一般是指把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让购房者有一种“省了钱”的心理。赠送面积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全送(例如飘窗),购房者无需支付费用,有使用的权利,但不计在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中。另一种是半送(例如空中花园),业主需要支付一半的费用,相应的房产证也只有一半的面积。对于没有付钱的赠送面积,一般是不算在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中的。 以下几类不计入建筑面积: ①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②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③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④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

买房时经常说的“赠送面积”是什么?

赠送面积主要包括哪些 赠送面积计入产权吗?

相信大家都知道,购买房子也是能够享受到一些优惠的,不同的开发商,不同的楼盘,在销售房子的时候做出的优惠活动就不一样,有些开发商会采用折扣的方式销售房子,有些开发商则会赠送现金抵扣券,还有一些开发商会在出售房子的时候赠送面积,今天小编就来讲讲,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主要包括哪些?赠送面积计入产权吗?

1、一楼花园

赠送面积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购买底层送花园的情况了,不过这种赠送面积肯定是不能计入产权的,开发商习惯用它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很多上了年纪的购房者喜欢把它打造成花园或是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子,送小院的房屋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屋单价。

2、送阁楼

以前的一些底层建筑或合适小高层,很多顶楼都是带有阁楼的,顶层的房子不是那么好出售,那么开发商就会利用赠送阁楼的方式吸引购房者,根据相关规定来看,阁楼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送车位

现在很多人家里面都有车了,买车位和停车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买车位的费用也不少,很多小区车位还很紧张,开发商就打着送车位的旗号吸引购房者,首先要明白车位是有两种情况的,也就是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的区别,买房之前开发商要是承诺送车位,那就要弄清楚送的到底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避免被忽悠了。

4、送露台

露台的面积可不小,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遇到赠送露台的房子就心动了,露台是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相关的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所以也是没有产权的,但者没有关系,露台是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房子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的。

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购房者想要买到性价比比较高的房子,一方面可以从房屋价格下手,另一方面就是针对房屋面积下手了,降低房款支出和增加购房面积都是两个不错的选择。

开发商说的"赠送面积"到底是什么 权威部门给出明确说法

“我要买房,就喜欢有人送我一些面积,这样我的房子就大了呀!”这是多数普通民众都会有的想法,但是,免费送的东西却不一定好拿哦!因为往往这些地方就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最后,再叨叨一下下哦!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shqianyy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