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公积金交了超过12个月,但是现在下岗了,公积金停了一年多,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4-05 11:24:37

住房公积金停交一年了,还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停交一年了,还可以提取。
去当地公积金办理封存。本地的一年以后可以提现;外地的随及就可以提现。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如下: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停了一年了怎么继续交

法律分析:公积金停交一年可以续交的。公积金续交所需要的材料:公积金续存事宜由公司代理人代为办理,需提供职工调拨令、介绍信或新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案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取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收公司公积金账户信息封存的,还应当提供以原单位名义封存的被封存员工名单。1.续交。毕竟公积金有很多用处,即使暂时用不着,也可以作为一笔零存整取的存款,当你经济并不紧张时,可以继续续交公积金,以应后面的不时之需。2.封存。若你觉得没有续交公积金的必要,或换新工作时,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时,就可以让已交的公积金暂时封存,暂时不去管和理会。3.提取。当你有经济需要且满足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条件时,可以申请将停交的公积金取出,以解燃眉之急之急。4.转移。当你换新工作时,新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把新旧单位的公积金和在一起,继续缴纳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我以前交过公积金,但中断一年多了,还能贷款买房吗?

以前交过公积金,但中断一年多了,是不能贷款买房的。因为,一般断缴后补缴不算在正常缴存范围内,不属于连续缴纳。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就是需要在申请前连续缴存公积金达六个月以上。因此,公积金断缴后进行补缴,并不能马上就去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可能要再等六个月过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当然,客户申请不了公积金贷款,但可去申请商业贷款。
而且,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前需要连续缴满半年以上的公积金可以补缴,如果断缴不多的话补缴是很好的选择。但是,一般情况下,断缴补缴不计算在正常缴存的范围内,但如果是由于单位原因导致当事人中断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审核,具体是否能贷款要以审核结果为准。
最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拓展资料: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已经停缴一年多了还能重新再缴吗

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断交一年了,可以补交吗?

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断交一年后,可以补交。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漏缴或少缴职工以前年度(月度)的住房公积金,应从发生漏缴或少缴的首月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特征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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