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3个月住房公积金租房费用,只到帐2个月的,该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4-12 11:25:06

住房公积金已经办理提取了,为什么三个月后住房公积金还是没有到账?

公积金提取是即时到账的,三个月没到账是办理程序不正确。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上海公积金提取三个月提取,这三个月是怎么算的?

上海公积金提取三个月提取,这三个月是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

2019年1月初申请的提取业务,钱在1月28号到账了,需要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的相关规定才能再次提取。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无房产的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第一项

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不能办理多次提取。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的自住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并说明情况。

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款金额。

第四项

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根据还款凭证多次提取,最小提取频次为每月提取一次,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是三个月自动打钱吗

通常情况下,只要办理好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在第四个工作日到该银行的柜台或提款机上查询自己所提取的公积金到账情况。如果是非本地户口,社保已经申请异地转移,但是还没有被异地接收或社保没有转移但已停缴,则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三个月时间到账。
总的来说,通常三个工作日到账,没到账一定有特殊情况。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者可以查查公积金网站,看看是否已经提取了,何时提取的等一系列情况。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如果没有到账,申请者需要及时去查看的。
只有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需继续提取的,职工应重新提交申请。
为最大程度方便广大缴存职工,管理中心与市住建委积极沟通,实现联网实时查询职工的住房信息。职工申请提取时只需授权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属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相比其他省市规定,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理效率,免去了职工多次奔波之苦。
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职工无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按实际房租发生额支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无须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费发票,只需证明确属无房的,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限制: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政策解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微信提取,三个多月了一直显示处理中,怎么办?

可以自己查一下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为什么要求连续缴存3个月才能办理?

连续缴存3个月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主要是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的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希望缴存人多加理解,待缴存满3个月后,如符合提取条件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中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审核通过后当天就可到账。
如还有其他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可致电010-12329进行进一步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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