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要注意什么 前期物业管理有哪些重要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01 11:29:27

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协议 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 物业管理合同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有的物管企业由于不主动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和经济罚款,既影响了物管公司在业主中的形象,又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物管公司人员尤其是物管公司的经理既要懂得管理,更要熟悉有关的法律 法规 ,要有依法经营的意识,切不可盲目蛮干。 (三)处理好三者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四)安民告示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早安民告示,可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如今大部分小区都是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在物管公司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之后,自然也会向业主收取一定的物业费。而通常从开发商手里 买房 的时候,其实此时开发商是已经代替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 的。

如何做好前期物业工作?

做好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和管理是避免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正常的工作中出现矛盾和纠纷,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做好物业管理的前期工作,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物业建设的质量和销售,有利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开发商利益、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结合目前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情况,提出如何做好并加强前期的物业管理。 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开发建设企业的建设行为 一个高质量、高标准设施配套完备的物业项目能营造一个高水平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高标准的精品楼盘,除了开发商、建设商、监理部门外,还必须通过物业的前期管理来规范和监督开发的建设行为。 二、规范前期物业管理行为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物业有哪些重要工作

物业公司进入一个新的小区,要使小区居民拥有更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应从管理者的角度对即将管理的物业进行审视,及时纠正规划设计中的不足,更好地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因此,物业管理早期介入有利于优化设计,完善设计细节。然而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做好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一)签好合同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物业建设单位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合同的形式赋予物业服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物业建设单位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处好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之间相互关联与制约的关系。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业服务企业既不能得罪物业建设单位,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物业建设单位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物业建设单位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物业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三)搞好告示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将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安民告示,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四)处理好三者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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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房前期工作筹备要做什么?物业交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物业交房前期工作筹备要做:物业人员尽早到岗及工作人员到岗后学习培训,物业管理智能化收费软件的安装学习培训,办公场所的建筑装修,定做工作服、办公设施及设备的配置、明确制做楼、模块、层户的门牌号。提早在营销部与物业部展现:小区业主临时性通信规约、交房流程、室内装修制度等有关承诺。(资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明确提出拿房计划方案及应急方案,对拿房参与人员开展适度培训和有关客户问题表述。制做物业管理应用拿房答客问。对物业管理费的扣除制订个性化规范,对各种情况提早作出相应的扣除方法及规范。收费项目:物业管理费、电梯运行费、卫生费、装修工程垃圾处理费、装修保证金、房产契税、专项维修资金、房产证代办费等。

物业交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关交房时长,一般房地产商通告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交房。由于那两天与此同时来交房的人很多,随同验收房子得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细心随同看房子。您可以挑选第三天或第四天。

大家可以去物业部门查询材料,包含《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注意,前四项文档是能够带走的。在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是正本。

留意核查总面积、协议及价格多退少补等问题。首先确定楼盘销售合同书图下与现实是否一致,构造是不是和原设计图纸同样,房屋面积是不是通过房地产部门具体精确测量,与合同签署总面积是不是有差异。查询售房合同,看偏差为是多少。留意签订合同时将偏差定在2%至3%,提议不得超过5%。

物业管理可能督促交货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但根据建设局的最新要求,房地产商不得以先交物业费等费用为交房标准。能够工程验收之后交货花费。从物业管理领到锁匙时,要确定楼房锁匙、入户门锁匙、邮箱锁匙、智能水表锁匙、电度表锁匙是否齐备。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什么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它有以下的特点: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受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5、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
前期物业管理
(一)基础性
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这是前期物业管理最明显的特点。
(二)过渡性
前期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在新建物业投入使用初期,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其介于早期介入与常规物业管理之间。因此,前期物业管理在时间上和管理上均是一个过渡阶段。
(三)复杂性
新建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往往会因其施工质量隐患、安装调试缺陷、设计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在投入使用的初期集中反映出来,造成物业使用功能的不正常,甚至可能会出现临时停水停电、电梯运行不平稳、空调时冷时热等现象。由于物业及设备设施需要经过一个自然磨合期才能逐步进入平稳的运行状态,因此,此阶段的物业管理也明显呈现波动和不稳定性。
(四)投入性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需要投入人、财、物等资源,投入较大,管理成本相对较高。但物业空置率却较高,管理费收缴率较低。因此,前期管理阶段的经营收支一般是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合同》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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