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呢?是怎样规定的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05 08:15:16

公积金提取比例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比例是:用于租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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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

一、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1、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如下:
(1)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一般认定为公司税后利润的10%;
(2)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的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注意什么
申请公积金贷款注意: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3、还贷困难可寻找身边的银行;
4、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

公积金提取比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租房提取,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
2、购房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一、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1、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
公积金的用途如下:
1、购房;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租房;
4、父母给儿女购房;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个人公积金提取比例怎么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不同,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一、下列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50%。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不超过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以下情况提取全部金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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