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有知道的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9-04 17:14:46

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方法一般有两种: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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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查

1、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柜台查询。2、可以在存缴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3、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查询。
4、可以到联名卡所属银行打印账户明细查询。
5、可以找企业经办人查询存个人缴明细表。
6、可以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公积金查询账户总额及明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办公地点
一般情况下,要知道身份证号码和密码,之后按照下面三个渠道查询: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方式有:
1、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2、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网上查询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
账号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卡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两个数字。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及职工各缴一半,由企业缴存的这一半是不算在工资中的,严格来说算是企业成本开支,所以住房公积金不会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且还必须要存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中才行,在正常存缴的情况下,存缴金额会日益增多,而且还可以产生利息住房公积金有专门的管理条例,即便是账户持有者,也必须要符合条例规定,在满足条例规定情境的前提下,经得企业同意之后,才能正式提出申请。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专款只能用于购买或建造自住房、缴纳租金、装修等情况,而且如果要提取出来他用,必须是终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到境外定居才可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我想请各位大神贵阳市贵安新区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查,我有帐号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

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要怎么做

一般公积金贷款申请周期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左右,审批结果受理网点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的进度查询: 1、到公积金中心现场咨询,提供本人身份证; 2、电话咨询,在业务繁忙时可能会造成打不通的情况。咨询公积金中心或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 3、登录所在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查询系统,注册一下就可以查了。

公积金怎么查询余额

有三种方法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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