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什么标准计算的?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13 11:26:31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

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武汉公积金额度计算方法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一、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二、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特点有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百分之三十或是百分之二十;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不高于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不高于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2、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二、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三、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利率
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至50万元,同时将还款能力系数由45%回调到35%。
1、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3、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以上就是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具体可以申请多少额度,需要根据贷款人的公积金缴费年限、每个月缴纳的金额等进行诈,如果是与配偶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要交配偶的公积金缴纳方式计算入内。武汉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且它的贷款比例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购房案例: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9000元,每月缴存2276元,现在想买84万的二套房,请问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
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许多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必须缴纳六个月以上,具体的贷款额度,受到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家可以根据以下两种计算公式,来详细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1、按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2、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