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的租房公积金要取出来要什么手续不,有知道的不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10 17:15:00

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1、先租好房子;
2、拿着租好房子的租房合同,还有自己与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税;
3、拿着以上的证件与缴税的单子,回工作单位提取租房公积金。
用公积金租房需要的条件:
1、缴纳公积金并且连续存满三个月以上;
2、本人以及配偶在缴纳公积金所住城市名下无房;
3、在缴纳公积金的城市租房房屋,租房合同清晰有效;
4、如果租住的公租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的是商品房-根据每个城市的平均租房水平和面积确定提取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山市公积金提取需要带哪些资料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中山怎么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啊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您是租赁房屋提取公积金,首先要准备特定材料,如果您是自己租房要提取公积金,要满足租房费用占自己所得工资的百分之五以上,另外1.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己的银行卡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及复印件(向房东表明情况),若是由中介接手办理,则需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2.缴纳租金证明、缴纳租赁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您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您是与房东亲自达成协议,可通过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租房发票;若是与中介达成协议如上述所说,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4.您需要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业务,需要将相关材料交给单位的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审核通过后可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职工的福利性住房政策,其原则是“专款专用“,不能有任何虚假行为,一经查办,将受到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租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准备的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该无房产的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提取公积金的次数和额度的规定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款金额;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支付首付款的,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当月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超过首付款凭证或者贷前提取凭证金额;
3、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应当在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可提取一次,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付款凭证金额;
4、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根据还款凭证多次提取,最小提取频次为每月提取一次,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出。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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