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型商品房什么意思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22 11:24:46

安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安置商品房是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和普通的安置房不太相同的是,从用地供应、资金周转、货币补偿、安置回迁等四个方面较前者均有创新升级,是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的安置模式。

与原有安置房相比,有以下的这几个特点:

1、用地供应方式不同

因为转换成为了新的类型,在公开出账之后吸引了很多大品牌开发商的参与,不仅减少了开发的环节,缩短了建设的周期,也就进一步的提升了安置房的建设品质。

2、旧改资金周转方式更快

之前的安置房改造项目资金都是由财政负担,而转变之后则由开发企业负担缓解了改造的经济压力。

3、带动经济

安置型的商品房,因为是面向征收人定向销售的商品房,所以打算进行贷款的用户可以无缝对接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既方便了购房,又能够减轻货币补偿资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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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建设、房产开发等原因不得不将现有的房子进行拆迁,而安置给则是给这些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有产权。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安商房属不属于安置房

法律分析:安商房全称安置型商品房,是福州市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的安置模式,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性质介于安置房和商品房之间,价格也介于两者之间。

安商房的优点

1、价格便宜。安商房的价格比起一般的商品房要便宜不少,但是地段较好的安商房价格还是能跟上一般商品房的,安商房的数目很多可以多看看,选择价格合适的项目。

2、适合刚需。安商房的主要以45_、60_、75_、90_为主,刚需家庭的可选空间比较足,低面积加上较低的价格让安商房对刚需家庭比较友好。

3、能比商品房。有的安商房和商品房是同一个项目,质量和配套也大多一样。以安商房的价格买到商品房的质量还是比较划算的。但是这样的项目不多。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现在房子种类非常多,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等,对于不清楚的人来说那是头大,因为类型太多了分不清,那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安置房,一起了解下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安置房的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什么是商品房?   

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来源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4、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什么是安置房?相信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吧,简单来说就是安置给被拆迁人的房子,这些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大家可别搞混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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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安商房免除违约金吗

免除。根据查询违约金的相关资料得知,福州安商房是免除违约金的。安商房全称安置型商品房,是福州市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的安置模式,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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