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本丢失补办的手续有:挂失并提交申请、民警核实、打印新的户口本。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即使你不知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籍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给出最正确的答案,从而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不能前往派出所补办户口本的,可委托本户成年人员前去办理。

二、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补领书面申请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户口簿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作为公民的在办理相关行政事务时需要出具的法定性文件,在办理后应当妥善保管,避免出现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申请挂失并补办。在提交了个人及户口本上相关人员的信息后,可以在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新的户口本。
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户口本需要身份证等证件。且当事人还需要提交书面补办户籍申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若无法本人补办的,可委托户主等户内人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且需要提交委托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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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户口本要什么证件?
补户口本需要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若无法提供前述证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或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补户口本需要带啥证件
补办户口本 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 身份证 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1、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因此只要是我国的公民,都是需要办理户口登记并领取户口本。

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一、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2、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1)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亲自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书面申请补领户口本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立等可取。
3、户口本使用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4、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二、补办户口本的流程是什么
1、挂失并提交请求。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通常,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