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 商品房认购书 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 合同当事人 ,即开发商与 购房 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2、标的 债的标的,又称债的客体,是 债权债务 所指向的事务;具体到合同标的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合同所有条款中最重要的核心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标的条款,一般就会导致 合同不成立 ,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权利。 3、 合同履行 期限 从实践中的情况看,对该特定时间的约定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一个期间,双方在这个期间内随时可履行合同,例如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即商品房认购书)签订之日起15天内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是约定一个期日,双方在这个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双方约定在2002年8月1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两种方式都符合法律规定。 4、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 民事责任 ,与其他责任一样都是因不履行应尽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当然,违约责任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的,如果合同未生效,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不得适用 违约责任条款 解决双方纠纷。 5、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在 合同订立 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货币。定金既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又是一种债不履行时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所以,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它有时作为债的担保形式的条款存在,有时作为违约责任的条款存在,或同时作为两种形式存在。 二、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 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担保 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该条规定承认了 商品房 买卖认购书的效力,并着重规定了定金条款的适用。从其内容分析,该解释认可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作为预约的性质。 上述就是对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介绍。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购房者切勿粗心大意,以免在后续的购房过程中处处受制于开发商。而要注意的是商品房认购书其实并不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其具体的效力可能就不会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强。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二)标的,房屋系不动产,为以后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至于发生基本意见及分歧,所以对预订房屋的相关情况通常会在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认购协议书是什么
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分析】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商品房认购书包含内容:1、 认购物业;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认购书》的内容包括:房号及户型。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认购书》包含哪些条款?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销售基本情况、付款方式、定金金额、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以及明确违约责任的相关事项。(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一、《商品房认购书》包含哪些条款?
住建委《商品房认购书》的范本上,一共有十二个条款,分别是“基本情况”、“销售依据”、“价款与付款方式”、“认购定金”和“违约责任”。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期房或现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号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贷款或其他方式)。
5.定金
在认购书中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二、《商品房认购书》该怎么签?
签《商品房认购书》,需要注意几点,一是信息的准确性,如买卖双方信息、房子信息等;二是明确违约责任,如定金是否退回、不能按期签合同等。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基本情况”是购房者认购的商品房的基本信息,要将认购房屋的小区名、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及朝向写清楚。还要将房子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写清楚。这些信息是锁定房源用的,写不清楚可能会产生房产交易纠纷。
“销售依据”一般是由开发商填写,如果是期房,预售许可证号一栏空着,购房者就要提高警惕了。
《商品房认购书》示意图一

若是期房,则销售依据中只会保留【1】
“价款与付款方式”需要写清楚,全款还是贷款,公积金贷款或是商业贷款。贷款的话,首付比例是多少,是向哪个银行申请的贷款。还需注意的是,按照哪种方式计价,合同上只会保留哪一种条款。
Q&A: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子单价,与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子单价,有何不同?
两者是简单的换算关系,开发商在制定房价时,是根据自己的拿地成本、开发建筑成本,楼盘所处位置的特点等,制定的房子单价。一般在售楼处的房源销控表上,是以建筑面积计价,但合同上一般以套内建筑面积计较。
举例:
建筑面积100㎡,单价2万/㎡的房子,总价200万。套内建筑面积80㎡,换算成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话,单价为200万÷80㎡=2.5万/㎡。
《商品房认购书》示意图二

按照哪种面积计价,则签订认购书时只会保留一种计价方式
“认购定金”需要与开发商明确交房款及签订合同的期限,购房者需要格外留意,如果超过期限没有交钱或跟开发商签订合同,或面临违约赔偿的风险。
《商品房认购书》示意图三

签认购书到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中间会有时间差
2.明确违约责任
需要明确的违约责任有: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开发商违约的责任是怎样的、定金会不会在签合同后转变为房款等。这些条款直接关系到购房者是否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还能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商品房认购书》示意图四

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定金通常会转为房款
三、《商品房认购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认购书》的范本,是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下载下来的,下载地址为:http://www.bjjs.gov.cn/tabid/62/default.aspx
范本如下: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都是以上面范本为原型。如有需要添加的条款,则在第九条中进行添加。
资料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