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如何办理预售许可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6-09-21 17:06:16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有以下这些:一、受理,开发企业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许可。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法律分析:1、开发商准备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证等材料;

2、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1、预售许可证的申请;2、预售许可证的受理;3、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申请予以审批,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4、预售许可证的公布: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1、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


2、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


3、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


4、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


5、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6、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


7、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找房管局测绘队进行实地测量,出具实测报告。然后到市住建局市场处进行项目审查,审查合格后,登记项目信息,购买预售软件。



然后准备: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商品房预售情况登记表;商品住房项目情况统计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明细表;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方案;



7、总平面图;



8、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



一切合格后15个工作日就能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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