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可以申请廉租房吗?谁知道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06 17:15:08

单亲妈妈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单亲妈妈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单亲妈妈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亲妈妈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离异未满35周岁不能申请。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如下: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

单亲妈妈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法律分析: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单身一个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法律分析:单身一个人不可以申请廉租房,但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即使未满35周岁也能申请廉租房。只有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廉租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单身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法律主观:

关于申请 廉租房 还能 买房 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可以。 廉租房的含义: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21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客观: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单身无房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法律分析:单身一个人不可以申请廉租房,但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即使未满35周岁也能申请廉租房。只有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廉租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