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办居住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居住证需要带什么资料或证明?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2-17 11:24:35

居住证续办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居住证续办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流动人员或者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另外,居住证续办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续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政策的改革,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居住证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它是代替之前的暂住证,并有许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后成为本市居名,居住证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证还要一直交纳社保费才可享受到,累计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读公校;满七年,就可以申请本地户口的机会。那么居住证如果到期如何续办呢?以下是我的解答,希望对您有用。

居住证到期续办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到期没有更换地址,这个比较简单,直接带身份证、居住证、租房合同原件或者房产证去派出所办理续卡就可以了。
2、第二种到期更换地址,首先要查一下自己住所地所属派出所,并且事先打电话咨询下办理需要的证件
居住证续期如何办理?
一,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居住证一旦快要过期了就要尽快办理,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居住证过期了可以随时补办,但是如果需要在当地连续居住若干年才能享受到某些政策的,居住日期要从你第二次补办开始计算,你的权益会受到影响。所以为了我们的个人利益,一定要尽快办理居住证续期,这样才能继续享受政策优惠等。

办居住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居住证办理需要的基本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当地的居住证申请表;
3、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即:
①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④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居住证办理还需要一些补充资料。根据不同情况,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地产权证;
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集体宿舍证明;
4、寄宿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衍生问题:
什么人需要办暂住证?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相片,照片要求要看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同的地区,要求是不同的;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以稳定居住为理由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证明材料;

(2)以就业为理由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为理由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5、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本市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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