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后还能享受拆迁待遇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6 08:15:14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是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两者并不冲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有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拆迁嘛?

有了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享受拆迁的:通常来看。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在拆迁时不应再享受补空方的待遇; 买了经适房,以后老房子拆迁的话就不能享受托底保障政策了;没有规定不能有二套房子,经适房的初衷是让改善原有住房条件;政府是希望卖掉原有的房屋,然后用卖房的钱再去买经适房;这样对你的买房压力会小很多,房子也比以前大了;当然如果有能力的话,是可以同时拥有二套住房的。

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拆迁安置?

经济适用房是拆迁安置的满5年取得房产证能买卖。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买卖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动迁政策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两者不发生冲突。经济适用住房,指由当地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经适房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第一种情况,现在的住房属于危房等待拆迁对象,想申请经适房,又担心以后拆迁的补偿问题,害怕享受过经适房的优惠政策后,无法享受拆迁安置补助。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就大部分地区的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中并未申明享受过经适房等政策后,会影响以后的拆迁赔偿或安置补助。一般是未按照协议及时搬离或其它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后,才会影响拆迁补助及赔偿,或产生其他纠纷。 此外,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也没有关于拆迁的内容,只要是住房困难家庭或收入困难家庭等其它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经适房。取得经适房后,五年内不得交易;五年后要交易的,需要符合相关条例。 第二种情况,申请经适房后,房屋产权是不是属于自己?以后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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