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转租房东可以扣承租人押金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4-17 17:15:08

房子转租房东解除合同可以扣押金吗

法律分析:房子转租房东解除合同不可以扣押金。押金和违约金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司法解释,关于押金的主要约定是为了预防房客在使用租赁物时,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拖欠水电费、房租等项目,而预留资金进行抵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客转租的房子不交押金可以吗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一般不可以随意扣押金,但可以与房客解除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客转租可扣除相应押金的,房东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是否可以扣押金


房子被房客转租,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可随意扣押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东可以扣押金吗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押金: 1、承租人没有按照 合同约定时间 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除押金,但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租房的时候要求支付押金,其实主要还是怕租客拖欠水电费、物管费,对房屋内的设施有所损毁,因此退房的时候如有这些情况的话,那么房东适当的扣除一部分押金也是可以的。因此,现实中,租房 房东不退押金 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违法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转租可以退押金吗

一般在租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转租的情况,但是对于租客来说,一般来说是可以申请退还押金的,当然具体需要了解清楚转租可以退押金吗?
可以争取退还押金。从合法性来说,如果租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就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是合法的。从合理性角度来说,是不合理的,一般收取押金的情况,是承租人提前与租赁人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剩余的租金就由押金抵扣;或承租人未提前与租赁人提出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离去,押金作为对租赁人的补偿。如果转租的情况下,押金应该退回。
如果你有跟房东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那么看合同里面是否允许转租,如果不可以的转租的话尽量和房东协商一下,争取将押金退还。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是写明了允许租客转租,那么可以将你的房子转租出去,这样押金就能退还回来。

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金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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