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10-20 08:36:06

婚内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方在婚前接受赠予所得的房产是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分割的财产前提是属于共同财产才进行分割。因此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仍然是归产权方所有,配偶无权要求进行分配。但是如果产权方在结婚之后将配偶的名字加上,那么视为产权方对配偶的赠与,房屋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配了。原则上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拓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予房产离婚时怎么算

法律分析:

婚内夫妻一方以赠与方式得到的房产,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则该房屋原则上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赠与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赠与房产一般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割:1、赠与人赠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时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赠与人赠与其中一方的,离婚时房产按照个人财产的规定只属于其个人,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赠予女方的房产离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婚后购买,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特殊情况,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2、如果有书面的赠与协议能证明是丈夫全部赠与妻子而且房产证上也只有妻子一人名字的,这房就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了,离婚时仍然归妻子,不分割。

3、如果仅是说赠与妻子,但房产证上仍然是2人名字或丈夫名字,房子还是共同财产,离婚时2人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内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分
1、婚前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
(1)婚前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结婚部分出资购房,所出房款通常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将此款扣除,剩余价值包括增值部分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结婚全部出资购房,所出购房款通常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所购房屋为其子女个人房产,离婚应确认为个人财产,不再进行分割。
2、婚前他人赠与房产
婚前一方的亲友赠与房产,所赠房产通常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一方的亲友赠与的只是部分房产,离婚时先将这部分房产价值扣除,剩余的部分夫妻双方进行平均分割。
二、婚前赠予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不需要分割,归房屋产权人所有,房产赠与公证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
如果是婚前赠与对方的财产,应该属于对方个人财产。对方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双方也接受了赠与,因此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每人一半。
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不一定可以分割,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可以分。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是给夫妻双方所有的,可以分。
三、分割离婚财产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在民政机构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在民政机构协议提婚时提交的财产分割协议,如属双方自愿达成,应该合法有效,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注意: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离婚后,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双方所欠债务为个人债务,亦应个人偿还。
四、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情形有什么?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夫妻俩离婚分割财产出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要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和解协议,若是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由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
五、夫妻之间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二)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的;
2、赠与人的近亲属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只要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的财产是否已经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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