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合同与普通商品房合同有哪些区别?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30 08:19:49

期房和现房的区别

期房的优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开始出售,一般价格要比现房便宜些,可以前期介入挑选自己中意的房源,且肯定是新房;缺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出售,存在一定风险,一些前期承诺的规划可能会改变,如果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烂尾楼。现房的优点在于,房屋的质量、小区的环境和配套等设施一目了然,产权清晰,有些二手房还带有装修,买入后即可入住,不用担心房子会变样;缺点在于,价格相比期房时要略贵一些,有些二手房在出售前有人住过,对于有新房情结的客户来说会有一定遗憾。

期房和现房有什么区别?

1、房屋属性不同:区分期房和现房的标准,即开发商是否拿到大产证,有大产证的是现房,没有大产证的是期房。

2、购房合同不同:期房签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现房签的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3、入住时间不同:现房可以即买即住,而期房可能要等一两年才能入住。

4、配套设施不同:现房的配套设施相对比较成熟,对于已建好的配套设施,购房者可以通过亲身体验来判断好坏,而购房者对期房的了解只能靠沙盘和置业顾问的讲解,不一定能实现。

购买期房的风险

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子,首先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就无法体现,比如购买期房作为婚房,可能婚礼的时间到了房子还没布置好,这就产生一些麻烦。另外如果属于投资性的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了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房屋质量不确定的风险。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购房者看到房子时可能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与购房合同中的存在差异,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和装修情况的不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期房、百度百科-现房

现房合同和期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现房合同和期房合同的区别是: 1、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约定。期房的合同面积(预测面积)源自于对施工图的计算,现房的面积则源于现场实测。所以预售合同要约定今后交房时对这两个面积误差处理的约定(误差范围约定,在这范围内怎办,范围外又怎办)。而这是出售合同(亦即现房合同)没有的条款。 2、交房时间和条件的不同。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确定的将来某一时点(某年某月某日)。而出售合同约定的,可以是某个时点,也可以是某种条件得到满足的那天,而这又是“浮动”的。例如,约定交房时间为“卖方取得全部房款后的5天内”。“取得全部房款”的那天是不确定的时点。交房条件:预售合同一般约定为卖方的工作进程应做到哪一步了:何

期房和现房的区别

1、房屋属性不同

区分期房和现房的标准,即开发商是否拿到大产证,有大产证的是现房,没有大产证的是期房。

2、购房合同不同

期房签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现房签的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3、入住时间不同

现房可以即买即住,而期房可能要等一两年才能入住。

4、配套设施不同

现房的配套设施相对比较成熟,对于已建好的配套设施,购房者可以通过亲身体验来判断好坏;而购房者对期房的了解只能靠沙盘和置业顾问的讲解。

5、房屋结构不同

现房的质量、户型、楼间距、采光、通风、面积等都是真实存在的,购房者可以亲自检查,比如可以通过早上和晚上来观察采光,也可以通过雨天检查是否漏水,而期房也只能看沙盘和样板间,或是依据置业顾问的讲解来自己想象。

6、房屋价格不同

一般情况下现房的房价比期房高一些,期房的房价受市场、地段的影响较大,通常期房的优惠力度比现房大。

7、风险指数不同

相比现房的风险指数低,期房较高。原因是现房看得见、摸得着,能够通过视觉和触觉来判断好坏,而期房的所有细节都是不确定的。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两种。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在定义和和风险上是有很大差别的,预售合同是指房屋在预售过程中还没建好,交付使用前所签订的合同,并且还承担着房屋可能到不了手的巨大风险,而购房合同是指房屋已经建好了,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是一种商品房,是房子已经到手的。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在定义、所承担的风险、标的物、条件和适用范围都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预售合同是房屋预售过程中,房屋还没有建好,交付使用之前所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房屋已经建好,并且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是一种商品房。
2、预售合同: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购房合同: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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