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1月开始还贷,17年6月提取了公积金,能办理委托还贷么?谢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27 11:25:01

住房公积金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

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用于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提取还贷分为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两种方式,委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济宁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委托按月提取还贷
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是指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直接冲减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本息的行为。
(一)申请条件
1.委托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委托申请人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3.委托申请人信用良好,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现象;
4.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时,委托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应大于未来6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本息总额,且委托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应大于当期月应还款本息;
5.委托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在公积金中心的同一机构。
(二)划转时间
采用固定还款日还款方式的,划转时间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采用对日还款方式的,划转时间为正常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
委托按年提取还贷是指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按年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一)申请条件
1.委托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2.委托申请人信用良好,申请办理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现象,且在申请前12个月内累计逾期期数不超过3次。
(二)划转时间
公积金中心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约定时间划转资金。
三、业务申请时间
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可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直接申请办理,也可以在还款期内申请办理。
四、业务办理程序
(一)委托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
(二)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积金中心与委托申请人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建立委托提取还贷关系。已签订完《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的委托申请人即为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委托人。
(三)《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生效后,公积金中心按照协议约定划转资金。
五、划转金额
通过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划转资金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应保留不低于50元的存储余额。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其每月冲减金额等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本息;委托按年提取还贷的,其年提取额度不超过未来12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总额。
六、划转顺序
《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中要明确委托人顺序。第一委托人作为资金划转的第一顺序人,每月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按《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确定的委托人顺序依次进行划转。
七、业务变更
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如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联系方式、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发生变动,影响到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时,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提取还贷变更手续。因委托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八、业务终止
委托人如需终止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终止手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将自动终止:
1.已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采用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1年内出现累计欠缴6个月以上情况;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低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本息;
3.采用委托按年提取还贷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年内出现3次以上逾期情况;
4.委托人未履行《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约定事项。
注意事项:
1、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需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后方可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不完整的,应补充完善账户信息。
2、委托提取还贷期间,委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销户、转移及提供担保等业务时,应先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终止手续。
3、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终止后,贷款未还清的,借款人须及时主动在其用于还贷的账户中存足资金,继续通过贷款承办银行代扣还贷。
4、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终止后,当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再次符合委托提取还贷条件时,可重新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5、因政策性原因需停办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公积金中心将采取通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我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吗

可以办理月冲贷。 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 1、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

公积金冲还贷怎么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取出还商业贷款吗?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是封存状态 只能往里打钱不能取出钱,要是还公积金贷款可以,不可能取出来。

如何用公积金还房贷

在自己公司给办理了公积金之后,是可以直接提取出来办理贷款的,如果自己用的是公积金贷款的话,如何通过公积金的方法还贷款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用公积金还房贷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二、公积金
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以上内容就是对提问的回答,用公积金贷款,然后要还贷款的话,总共涉及到三种办法,这个在上文中已经给出了,一般来说都是属于的逐月还款的情况,少部分是属于一次性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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