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交公积金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03 17:14:49

退休后发现单位没交公积金怎么办

可以的。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天津行通律所-全国优秀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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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索赔吗?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是可以索赔的。
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就有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强制性的。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没有交公积金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限期办理,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以上明确表示了企业不缴纳公积金应该承担的后果,如企业在相关政府单位勒令办理之后不予理会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交公积金自己可以交吗

单位不交公积金自己不可以交。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来看,个人不能自己缴纳和办理住房公积金,必须由职工本人所在的单位来交纳才可以。公司在交纳其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时,要记得准备好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交易明细,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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