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转租合同怎么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09 08:15:13

二房东转租合同怎么签

法律分析: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与承租人协商好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次转租房屋怎样签合同

二次转租房屋,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才能与他人协商一致签合同,转租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名称、位置、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维修条款等。
一.转租需要经得原房主的同意。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在签订转租房屋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中约定好租赁期限、免租期、交付房租的具体时间。门面转租的合同上需要注意: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调查门面的档案。承租之前,应该查看房屋的用途是否将面临无法办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查看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三)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租赁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改装、装修。
(四)约定好门面房的租赁期限。
(五)约定好违约责任。
二、商铺转租合同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 使用。
二. 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装修免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后 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 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
滞纳金,如超过 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 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订约人:
甲 方: 乙 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三、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 房屋 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相应责任。
第二条 转租期限:自 起,至 止计 年。
第三条 租金:
(一)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每月 日以前缴纳。
(二)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房屋的限制:
(一)本转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三)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腾出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用或任何费用。
(四)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五)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解除租约。
(二)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 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一)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二)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三)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 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 月 日
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1、二次转租合同,次承租人不仅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还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二次转租合同才有效,否则是无效的。转租指房屋租赁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用语上往往表现为“禁止、必须、不得”等等,它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违反。
2、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房子怎么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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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租赁房子之后,自己住一段时间,因为自己的原因不需要居住了,合同又还没到期,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选择转租出去。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转租房子怎么签合同,以及签订转租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转租房子怎么签合同
转租房子签合同内容如下:
1、转租人属于二房东,而你是承租人,根据合同法上的房租转租,转租需要经过原房主同意。
2、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要核实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咨询是否存在抵押、其它权属等情况,避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3、签订转租房屋合同时,要在合同中约定好租赁期限、免租期、交付房租的具体时间等。
二、签订转租合同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查看二房东的身份证和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签订时,要咨询房租是否包含水电、暖气、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用。要求在房屋出租前把水电、暖气、天然气、煤气以及其它费用结清。
3、确定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并且要求提供租金收据。
4、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5、在入住之前检查屋内的家具、电器、其它设施是否完好,并且约定维修责任。
6、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相关的约定。
7、 尽量使用书面合同,对房屋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时间、押金和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的约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转租房子怎么签合同,以及签订转租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在转租房屋时,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如果不谨慎的话,就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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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二房东怎么签合同

租房二房东签合同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与二手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要超过二手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期限;
第三,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第四,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第五,合同的解除
二、与二房东租房的注意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这些事项都是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赁物的保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怎样与二房东签合同

法律分析:一 、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这些事项都是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

二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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