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将房产卖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12 17:15:21

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要什么手续

父母房屋卖给子女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明确是通过买卖办理过户手续的,携带好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亲的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2、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
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的流程如下:
1、父母与子女应当签订买卖转让合同,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后,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
4、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一、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如下:
(1)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双方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
(4)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2、房产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产权明确;
3、房产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

父亲卖房子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卖房子给子女流程是:首先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其次办理过户即可。在现实社会中对于房产过户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很多时候是属于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手续,比如说父母将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子女。此时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房屋卖给子女也是需要相关的手续的。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明确是通过买卖办理过户手续的,携带好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亲的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买卖费用:契税1.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基金0.1%,登记工本费,5年外的可免5.6%营业税。)
2、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
(1)由于房产证未过5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他们共需缴6.8万元。
当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若取得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女儿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
(2)若房产证未满5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的话,则需要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
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定有哪些
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父母的房子要留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继承、赠与和买卖,不管你选继承、赠与还是买卖,都必须要付出一项花费:评估费,费用等于评估价乘以0.5%。
三种过户方式中,多数情况下继承的费用是最少的,也是最快捷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要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评估:
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
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老人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老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法,方法不同,所需手续不同,所需缴纳费用不同,以下为具体介绍: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按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补充说明,选择哪种方式过户最省钱还是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而且免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还是选择赠与过户比较省钱,父母在办理过户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管理部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予、房屋赠予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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