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18 17:14:57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贷款在外地买房的。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在外省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若历史上曾在本市缴存的,当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已销户;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所购房屋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三条 办理场所。申请异地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长宁营业部、静安营业部申请办理;若缴存职工还需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的,需先前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再前往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长宁营业部、静安营业部办理。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缴存使用证明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贷款资格审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贷款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住房公积金不单可以在当地购房,还可以在异地购房,这种操作叫做异地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提取政策,达到相关条件的职员在异地购买房屋,能够使用本人和夫妻另一方的公积金购买房屋。在外地买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在外地买房后提取本地的公积金。政策中所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辞职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2、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3、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
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

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上海公积金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可以先咨询所购房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同意,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递交到所要购房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
一、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综上所述,在上海公积金是可以购买外地房产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上海公积金能在外地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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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上海打拼的外地人来说买房时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在上海工作,在上海缴存公积金,但会到其他地方买房。那么上海公积金能在外地买房吗?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公积金能在外地买房吗:
上海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但是一定要符合当地的购房条件,并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由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然后提交到购房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即可。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流程:
1、两边城市可以介绍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2、申请人向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核实缴存情况属实之后,对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但贷款以结清的员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到购房城市公积金管理处提交资料。
3、购房公积金管理处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之后,会向上海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4、申请人在异地贷款期间,若公积金账户发生转移,上海公积金处要及时告知贷款公积金处。此外转入城市公积金处在受到该职员账户后要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上海公积金处要配合贷款公积金处开展贷款催收等工,再根据贷款合同可可扣划贷款员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上海公积金能在外地买房吗以及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流程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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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使用吗

上海的公积金是可以在外地买房的,并且上海仅仅是作为试点之一,其他很多地方还不能使用公积金在异地买房。上海公积金异地借贷新政。一进步实践借贷额度。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归纳考虑当地房价水平借贷需求和借贷人还款责任,进步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贷实践额度。在确保借贷人根本日子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操控在50%-60%。借贷归还期限可延至借贷人法定退休年纪后5年,最长借贷期限为30年。推广按月划转住宅公积金冲还借贷本息事务。
二设区城市统筹运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一致住宅公积金提取和借贷方针,统筹运用借贷资金。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或分中心借贷资金缺乏时,应答应缴存员工向同城住宅公积金处理组织请求借贷。
三拓展借贷资金筹措途径。有条件的城市要活跃推广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贷财物证券化事务,盘活住宅公积金借贷财物。
四全面推广异地借贷事务。缴存员工在缴存地以外区域购房,可按购房地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贷方针向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个人住宅借贷。缴存地和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承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处理借贷手续。具体办法由住宅城乡修造部另行制定。
五简化事务批阅要件。缴存员工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贷赞同依据自己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核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员工收入证明。缴存员工租住产品住宅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除身份证明自己及爱人无房证明外,不需供给其它证明材料。
六进步处理功率和效劳水平。各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要优化内部人员装备,添加网点上班人员,工资待遇向网点上班人员歪斜。要充沛运用受托银行事务网点优势,便利缴存员工就近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和借贷手续。
七加速改造晋级信息体系。各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要依据方针调整和流程优化的需求,加速改造晋级住宅公积金处理信息体系,树立集12329效劳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事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归纳效劳途径,推动处理网上事务,为缴存员工供给高效快捷的效劳。
八树立查核问责制度。各级住宅公积金监管部分要加强对城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事务查核,将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贷销售占有率作为重要查核指标,查核成果要通报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并作为查核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担任人的重要参阅。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贷销售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对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主要担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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