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藏室公摊面积国家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20 17:15:34

储藏室公摊面积

储藏室为46%的公摊;

公摊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注意事项:

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不公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关于储藏室的法律规定

1、国家对储藏室公摊面积没有规定标准,开发商收取储藏室的公摊面积不合理,储藏室没有产权证一般可以认为是开发商作为促销手段赠与业主的,但肯定已经计入共摊。开发商将储藏室作为套内面积又一次计算共摊是将储藏室作为商品房的计价面积重复收费。您可以根据房产证上的记载面积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房款。国家对公摊面积及公摊比例是没有规定的。一旦到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的不一样,就应该找开发商协调。但是一般储藏室即便有公摊面积,也是很少的,不会对储藏室的面积有太大的影响。
2、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3、不动产买卖应当要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买卖必须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你所“买”的储藏室不受法律保护。
4、开发商对储藏室没有处分权。处分一个物的前提是对这个物享有所有权。开发商早先虽然取得了整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其在出售房屋的同时业主不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且取得了房屋所占用的一地使用权,此即“地随房走”原则。开发商售完房屋后,对小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这些权利都已转移到业主头上。地下半层是因建造房屋而自然形成,根据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其面积不计算在建筑范围内,这就是地下储藏室能形成独立空间而没有产权的原因。该储藏室虽办不到产权证明,但其作为物自然存在,又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使用权应当属干该储藏室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人,即整栋房屋业主共有,此即“房随地走”原则。
5、再次,你与开发商签订储藏室买卖合同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标的物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所以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商品房储藏室公摊面积规定

法律分析:1、公摊面积标准:目前还没有关于公摊面积的政策规定,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分为以下三种:(1)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0%-13%左右2)18层以下的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3%-17%左右3)30层以上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25%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高层楼房公摊面积标准

如今的新建楼盘都是高层建筑,但高层建筑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公摊系数很大,让购房者困恼不已。那么高层楼房公摊面积标准是什么呢?高层楼房公摊面积是多少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高层楼房公摊面积标准: 1、首先,我国并没有对高层住宅公摊面积的系数做出统一的规定,因为房屋类型和配套不同,所以公摊面积的大小也各不一样。但是公摊系数不能高过35%。 2、其次,高层住宅公摊面积主要包括三个地方,电梯、走廊、公共配套间。若高层住宅公摊面积越大,那就说明住宅的舒适度越高,因为所有公共配套都有。若没有什么公共配套设施的话,那就要找开发商理论要求补偿。 3、最后,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实际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储藏室公摊面积

国家对公摊面积及公摊比例是没有规定的。

国家对储藏室公摊面积没有规定标准,如果开发商收取储藏室的公摊面积不合理,储藏室没有产权证一般可以认为是开发商作为促销手段赠与业主的,但肯定已经计入共摊。

开发商将储藏室作为套内面积又一次计算共摊是将储藏室作为商品房的计价面积重复收费。可以根据房产证上的记载面积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房款。一旦到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的不一样,就应该找开发商协调。但是一般储藏室即便有公摊面也很少,不会对储藏室的面积有太大的影响。

房屋公摊面积的规定

1、公摊面积标准:

目前还没有关于公摊面积的政策规定,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1)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0%-13%左右;

(2)18层以下的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3%-17%左右;

(3)30层以上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25%左右。

2、公摊面积范围:

一般住宅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楼道、消防通道、小区园林规划、小区专用配电室、公共大堂、楼道、以及户与户之间的共有墙体等等,这些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区域属于公摊范围,相反,仓库、停车位以及售楼部等等个人使用,或者售楼单位自营自用的部位,则不再公摊范围之内。

3、公摊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因为公摊系数是用总的公摊面积除以总套内面积,所以具体的公摊面积,需要根据购房者所购房屋大小来定,也就是说,房屋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就越大,房屋面积越小,其公摊面积就越小,注意很多外凸的阳台是不计在建筑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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