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暂缓,是否会继续加码降低个人税负?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内观点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9-26 17:14:49

2022年是不是买房的好时机?你有买房的打算吗?

2022年是不是买房的好时机?

其实对于需要买房的刚需人来说,不管是高价,还会低价,到了需要的时候不管时机你都得买,只不过你买房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了好政策,实属运气,其实2022年就是一个买房好时机。

先来回忆一下2021楼市。

一、2021年的楼市动荡

2021年上半年楼市快速增长,到了下半年直接腰斩。

原因是由于疫情后货币环境较宽松,经营贷等各种投机投资资金流向楼市,叠加一线城市“学区房”热,全国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的新房和二手房价同步飞涨,尤其是珠三角和长三角更为明显。

2021年大城市的楼房成交量并不理想,特别是二手房这块业务的保费量直接比腰斩还惨,一降再降,从2万套左右,直接降到1万套左右,甚至月成交量低于一万,更别说二三线城市的二手房成交了,个别区更是半年没一个。

当然做最主要的还是银行杠杆率太高,而超八成杠杆全部流入房地产行业,更可怕的是,购房需求的放缓迹象已经开始显现,一旦后期居民购房需求跟不上,资产价格在上涨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那么开发商和银行手中的杠杆就会雪崩式崩塌,必然会发生暴跌,仿佛气泡破灭,经济开始由繁荣转向衰退,人称“泡沫经济”(Foam Economy)。

这也是为什么二手房速冻,新房降温,房企资金无法回笼,房企债务危机立刻到来的原因,现金流枯竭,无法良性循环,某大就是例子。

住建部开始严控炒楼,哄抬价格,约谈炒房客、房企、银行,银行不得不踩急刹车了。

二、2022楼市将是平稳的一年

为什么这样说?

虽然出台了“限涨“政策,但是很多地方也推出“限跌”政策,以确保楼市的稳定,经过了2021的动荡,稳定持续性是必然的。

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对2022楼市重磅定调,主要为两个方面:

第一,就是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的精确性和协调性。

第二,就是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障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努力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稳是重点,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因债务违约所引发的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

而且新年开始,也有一些政策,楼市政策、信贷环境无一释放出松动的信号,许多城市已经出现了降首付、降利率。

跌是很难再跌的了,这种平稳不涨,有政策的的时候不就是入手的好时机吗?

2022年首套买房新政策:

贷款买房首付规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30%,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利率将会上浮。

契税规定:家庭首套房购房面积90平米及以下,契税为1%;购房面积90平米以上,契税为1.5%。

当然刚需的时候,不管是农村自建房房,还是城市里买房,不管是高价还是低价,该建还得建,该买还是得买。

百度百科-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税暂缓扩大试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如何?

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已经有所回暖,但很多地方的房价依然有10%~20%左右的跌幅。

在全国主要城市的房价普遍下跌的情况下,很多三四线城市的房价出现了20%以上的跌幅。为了进一步控制房地产行情的稳定发展,很多城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措施。在此之后,房地产税的概念进一步成为了大家关注的话题。虽然很多人猜测2022年将会正式推行房地产税,但房地产税的具体推行过程将会暂缓,我们会更加关注城市本身的房地产行情的调控问题。

一、房地产税暂缓扩大试点。

在对重庆和上海等地进行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之后,全国其他城市的房地产税的试点暂缓,这就意味着房地产税很可能在2022年不会正式推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全国各地的房地产行情并不稳定,有些地方的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情况也比较艰难,我们需要进一步稳住房地产行情。

二、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并不理想。

虽然很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有所回暖,但市民买房的意愿并不强,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债务压力也非常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个人认为很多地方的房地产行情并不理想,这也会进一步增大当地的房地产经营压力。

三、我个人也觉得房地产税不能立刻出台。

之所以会这样说,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税的出台会极大打压房地产行情。在房地产行情本身就比较萎靡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开展求稳措施,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房地产泡沫平稳着陆。虽然房地产税是一项非常好的措施,但我们需要用更为谨慎的态度来看待房地产税的执行问题,通过这样的方式有效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房地产税来了!业内专家: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消息引起岛城房地产市场的热议,青岛会否成为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这一新提法会对房价有何影响?对于多套房及刚需购房者又会有什么影响?请看记者调查。

问题一: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一个意思吗?

记者梳理23日的决定后发现,其针对房地产税主要提到以下几点:

一是规定了征收对象,即要求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是规定了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三是对权利义务进行了划分,即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四是将及时制定相关法律,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住房占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比重近七成,房产已成为我国居民家庭的主要资产。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势必牵动着很多人的心。

业内人士表示,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一样的概念,其实完全不是。房地产税,顾名思义,对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费,不仅仅包括房屋本身,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可能将包括一切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包含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开发、转让、持有、出租等诸多环节,征税对象是相关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而房产税仅仅是针对房屋本身,并不包括土地相关的,房地产税包括房产税,是其中一项内容。

问题二:手里有多套房要不要卖?

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同一个问题:“如果是按专家说的,可能针对多套房拥有者征税,那拥有多套房的是不是要赶快卖呢?”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多名业内人士。卓易数据市场分析师王玟琳认为,房子不在多而在精。原本在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老破小”房源就受到极大冲击,房价上涨空间小,销售也相对困难;相形之下,次新房及新房房源,尤其是低密度的产品,则十分受欢迎,而且升值较快。“所以说,即使没有房地产税试点,手中拥有多套‘老破小’房源的,也建议尽快脱手,换成地段、品质、配套好一些的新房源。如此一来,即使换来的新房源最终达到征税标准,保值程度也远远高于房地产税的税额。”

业内人士建议,买房不要贪多、贪便宜,买一些远郊配套较差的产品,这个无论在何时,都是不理智的。遇到行情不好的时候,置换新房就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去粗取精”才是目前多套房持有者应该做的。

问题三:对刚需和改善置业者有影响吗?

当然,多套房持有者毕竟是少数,刚需置业者才是这个社会的购房主力。那么,房地产税对刚需和改善置业者会有什么影响?针对这个问题,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对刚需住房可能影响不是特别大,影响最大的,恐怕是多套房或者人均面积比较大的业主。

岛城某高端项目的置业顾问刘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他手上的客户虽多为改善型,但针对房地产税的问题,并没有过多咨询者。“我认为,青岛被列入试点城市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在列,刚需和改善置业者也大概率不会成为被征税对象。所以,这部分人该买的房还得买,不必考虑过多。受影响最大的应该会是多套房持有者,而这部分人目前也已被限购和限售限制了,没有过多动作了。”刘经理说。

根据规定,此次试点的周期为5年,也就是说,全面立法要在5年之后。岛城楼市分析专家张百忍认为,这个期限对青岛来说,算是很长的缓冲期了,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购房者,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做一些调整,所以余地比较大。“但对于刚需和改善置业者来说,买房和换房本来就是用来住的,所以大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来,无需过多关注房地产税的问题。毕竟大概率会有一个免税区间,而且从目前的行情来说,岛城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价格都有所回落。今年年底,会是一个入市好时机,还需要这部分人抓住时机。”张百忍说。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对房价是否会有影响?业内人士表示,短期内对二手房价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但是长期来看,整个行业终将趋于健康平稳。从中长期来看,房价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其中一个变量。但短期来看,房地产税试点则是向社会传递强烈的调控信号,会扭转市场对于“房价永远涨”的预期,有稳定房价的作用。

专家观点

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可以先行加入试点,能给其他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提供更好的案例经验。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扩大范围的试点地区,都会给它一个弹性空间,不要求所有的试点地区采取完全一致的方案。另外,在立法轨道上,一旦通过,也不会全国“一刀切”,会允许地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先有后或有差别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贾康

征收房地产税能够避免对房价市场变量进行行政控制,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市场调节长效机制。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

在试点期内,房地产税对试点地区内持有多套房子的个人或家庭会产生直接影响。可以预期,房地产税征收应该有减免设计,比如首套减免税、房产税的免征面积等,实际上对于满足首套住房需求购置房产的家庭来说,不会有实质影响。随着房地产税试点及可预见的逐步在全国推行,将降低房地产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

半岛都市报综合

关注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点了

自2011年1月起,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主要征收对象不是广大中低收入普通劳动者,而是高收入多套住房家庭,可以设计较高的累进调节机制。

与去年一样,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仍未提及房地产税,但这并不代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被搁置。

3月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十四五”规划面向的是未来5年(2021年-2025年)。

从官方到民间都已形成共识: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

“房地产税是迟早要出台的。房地产税仅针对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外的房屋征收,刚需住房基本不受影响。由于房地产税是对纳税人财产的征税,因此该税征收在纠正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房价过高。”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表示。过去10年,他一直深入参与房地产税立法讨论、论证工作。

全国政协常委、成都市原市长葛红林建议,通过税收调节和出台房地产税,降低投资购房收益预期,让投资购房回报回归到合理水平,甚至低些。

去年底,中国社科院发布报告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社科院是中共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其建议很大程度上会推动房地产税加快实施。

未来5年,房地产税开征会落地吗?

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十年

征收房产税提议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彼时“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规定,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第一套房不论面积大小,免征房产税;第二套及以上新购住房,人均60平方米以上部分征收房产税。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有180平方米免税额度,这个面积基本上可以囊括刚需自住人群,是对刚需人群的免税保护。

10年间,上海市房产税收入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根据上海市税务局1月26日发布的《上海市2020年税收收入统计情况》,2020年上海市房产税收入为198.7479亿元(未精确到个人住房房产税),2011年这一数据为73.662亿元。

“10年间上海房价持续上扬,虽然2020年有过小涨,但整体涨幅保持稳定,房产税在其中是有作用的,但功在根源。”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

今年1月份,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上海市2011年发布执行的这份文件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将继续按照执行。

除了上海,10年前试点房产税的城市还有重庆,重庆征税对象主要是“豪宅”。

2011年1月28日重庆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重庆房产税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为: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房产,将按房产价值1%征税;4倍以上,按1.2%税率征税。

当时试点房产税的理由很简单: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今年1月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对重庆房产税住房价格标准给予上调。政策明确:2021年重庆主城中心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22106元/平方米及以上住房。2011年,豪宅税的税线为9941元/平方米,10年间涨了122%。

重庆房地产市场一位分析师表示,重庆出台房产税起到了控制高端物业过度投资、打击投机行为的作用,稳定了当时市民对楼市预期;大面积高总价豪宅交易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根据政策规定,重庆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维护,大量公租房推出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重庆房价。

“十四五”时期房地产税会落地吗?

每年两会,房地产税都是一个热词。但在去年及今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税”并未被提及。

莫天全认为,这和当前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如今经济发展承压,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报告没有提房地产税应该也是对当前时间节点的拿捏与把控。”

业界关心的是,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房地产税推进速度是否会加快?事实上,去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趋于稳定,高层对于推进房地产税的相关文件及讲话明显增多。

去年5月14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表示,按照安排,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同年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四五”规划辅导读本中发表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亦提出,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2月23日,刘昆又在《人民日报》发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再次强调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唯一的问题是落地时间。“十四五”时期,即2025年之前,可能会是一个最佳时机。

此前,诸多市场机构预期房地产税将在2020年完成立法,2022年开始征收。后来中美贸易摩擦暴发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房地产税出台速度。

“当前中国经济已度过最困难时期,预计2021年经济增速将出现大幅回升。在这种情况下,尽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是较为合适的。待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后经济也将完全回归正轨,届时择机征收房地产税风险相对较低。”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张启迪表示。

他认为,目前房地产税征收已基本不存在技术层面障碍。考虑到2021年以后中国经济将逐渐趋于稳定,房企债务风险也将得到有效治理,配合宏观经济政策对冲及房地产税征收机制的过渡性设计,房地产税在2021~2022年完成立法、2023~2024年落地是有可能出现的。征收房地产税是需求侧改革必由之路,不仅有助于抑制金融资源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提升资金在经济中配置效率,也有助于稳定居民杠杆率,增加居民消费。只有切实推动房地产税落地,才能真正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宋晓梧近日在一次讲话中建议“稳妥开征房地产税”。他认为,目前房价过高,居民房贷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了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居民购房支出占其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03年的7.3%上升为2019年的26.7%。为抑制商品房投资行为,在总结一些城市探索房地产税经验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科技,尽快摸清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稳妥启动开征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主要征收对象不是广大中低收入普通劳动者,而是高收入多套住房家庭,可以设计较高的累进调节机制。”宋晓梧表示。

来论|房地产税试点来了,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房地产税试点来了!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从2003年首次提出“对自住房进行征税”到2021年“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地产税可谓十余年磨一剑。在当前的时间点上,为何要开征房地产税?将带来哪些影响?执行难点何在?我们特别邀请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助理教授张宇进行解读。

为何在当前推出房地产税试点

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历程,张宇进行了简要梳理:

·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房地产税被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成为目前房产税的适用依据。条例中,所有非营业的个人用房纳入免税范围,因而排除了80%以上的可征税房产;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对自住房进行征税;

·2011年,上海和重庆率先开展自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5年,房地产税纳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为房地产税立法划定时间表;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21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的立法过程经历了较长周期,为何在当前推出?官方给出的口径是“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税涉及面广,制度设计难度非常大,充分讨论、凝聚共识,试点先行、立法推进,是房地产税改革的一个可取思路”,张宇表示,房地产税改革拟定在当前推出,首先,它是与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房住不炒”等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房地产税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开征房地产税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筹措资金,更加注重为本地居民提供可持续的公共服务。比如,此前上海在试点中就明确了征税的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征税用途是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与维护;重庆的征税用途和上海类似,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支出。另外,考虑到过去试点中房地产税含有免征面积等机制设计,是一种累进税,也具有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第三,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对从源头上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有正向作用。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从改革开放之初不足20%,到“十三五”末超过60%,中国城镇化发展成就显著。与城镇化同步进行的是大量基础设施的建设,而这背后离不开土地出让金的大力支持。参考发达国家80%城镇化率的平均水平,可预期未来我国城镇化的速度终会逐渐放缓。

如果说“土地财政”是不可持续的,那么在高价值地块减少和既有基础设施增多的趋势下,将来靠什么资金来新建和维护基础设施呢?征收房地产税无疑是一个可纳入考虑的方案。它既能够缓解地方财政过于依赖“卖地”的问题,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能够为解决地方财政问题提供一个潜在的出路。

从国际上来看,征收房地产税是普遍做法。美国各州税率实际税率在0.27%-2.4%不等;日本对保有环节征收固定资产税和都市计划税。固定资产税基准税率长期保持在1.4%,都市计划税税率在0.2%-0.3%,但征税评估价通常只有房屋市场价的一半。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平均占到地方政府总财政收入的50%以上(调整后口径)。

房地产税会带来哪些影响

张宇认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毫无疑问有利于“房住不炒”政策的实施。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有利于打击炒房,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那么,房地产税对个人和家庭、房地产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等又将产生哪些具体影响?

张宇分析:

首先,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因为持有的房产类型、数量和价值不同,受到房地产税的影响也不相同。按照重庆和上海两地的经验来说,都会划定一定的免征面积,因而有正常居住需求的居民对于房地产税的感受并不明显。对于持有多套房产或高端房产等需要缴税的个人或家庭来说,房地产税会增加持有成本。那么,当他们考虑是否继续投资房产的时候,就会倾向不买,会降低市场上对于房产的需求,无论对于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都是如此,所以新房和二手房的价格预计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此次房地产税开征仍为试点,考虑到之前上海和重庆的经验,征税力度一开始可能并不会太大;而若此轮试点征税力度与上一轮试点有明显差别,则可能对资产价格造成更明显的影响。

其次,关于征收房地产税是否会减少房价的波动程度,从国内外看,目前尚无实证研究支持相关结论。由于房地产企业不是此次房地产税的直接课税对象,受到的影响也是间接的。企业日常所需缴纳和房地产相关的税:一是房地产开发中的税金;二是持有房地产需要缴纳的税金,也就是说企业一直都在缴纳中。此外,房地产税对房价究竟有多大影响,目前还比较难断言。但以上海的经验来看,过去10年间上海房价持续上扬但慢于其他一线城市,虽然2020年有过小幅上涨,但整体涨幅保持稳定,可以说房地产税在“房住不炒”方面还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

第三,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有利于增加一种可持续的财政收入来源。通常来讲,房地产税收入高,地方财政收入也就更充裕,相应地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也就更多。地方政府就可以更好地、更有能力地为居民和企业服务,提供更加完善和优质的公共服务。

此外,房地产税还将可能影响人口流向。不同于全国统一性很强的限贷政策,房地产税作为一种还处于试点阶段地方税,中央只是制定了大致框架,具体细则由地方确定。因为各大城市的发展阶段不一样,居民收入不一样,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程度也不一样,可以预期,每个地方的房地产征税政策也会不一样,对于人才和人口的吸引力也会不一样,这会对未来我国的城市人口格局造成一定影响。

房地产税征收难点有哪些

在张宇看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提速,但在征收过程中仍有难点。

第一,征收范围划定难。

我国政府很早就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标,仅从自有住房比例来说,这一目标的推进是高度成功的。我国的住房自由比例已达85%,远高于国外(美国65%,德国53%)。我们之所以会感觉住房问题严重,一是因为自有住房与居住需求的错配极其严重,要么有些人是拥有家乡而非工作城市的住房,要么有些家庭拥有的是远低于居住需求的住房;二是政策聚焦于自有住房而非租房市场,租房市场扭曲严重,具体表现为租住的生活质量显著低于自有住房的生活质量,且租房市场供给不足。按照《决定》中所指出的征收范围: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也就是说其征收对象不仅包括拥有住房的城镇居民,甚至理论上还包括小产权房、城中村住房的产权人等。如果房地产税的免征范围比预期小,那么其征收人群规模有可能是非常广泛而超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人群规模的。

来源: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

第二,房产价值评估难。

在美国,房产的价格由专业的房产评估师来评定,评估价值和市场价值较为接近,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税率对房产进行征税即可。但是当前中国的房产评估机制尚不完善,而征收房地产税的依据就是现有房产的价格,欠缺真实有效的反映房价的手段,如何实现合理征税也将也成为一大挑战。

第三,从土地财政向房地产税转型,过程将注定艰难。

从全国范围来看,202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约8万亿元,净收益约4万亿元,假设远期房产税需要完全替代土地出让金收益的40%,即1.6万亿元,按照某些机构预测的我国住房总市值约320万亿元,人均住房市值约40万元来计算的话,大致可以预想会有两种征收方案可供参考:

•方案1:无减免面积,则税率需要达到0.5%;年人均2000元;

•方案2:减免首套,则税率约需达到2.5%;应缴者年人均10000元 ;

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对于居民都会形成较大的税负压力。如果未来想用房地产税来替代“土地财政”,是很困难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地产税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作为补充。

第四,如何使用差异化税率以及免征政策,在调整贫富差距的同时,不至于让居民感受到税负的大幅提升,这也是目前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张宇表示,此次房地产税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也就是鼓励地方政府去大胆尝试,希望在五年时间内探索出值得全国推广的经验。期待未来5年,地方政府各显其能,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的房地产税改革道路,真正降低国人住房压力,提升国民的幸福感。

(作者张宇,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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