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过户需什么手续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2-20 08:15:12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

回迁安置房过户手续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回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
拆迁安置房过户的手续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双方签订的合同、房屋的房产证、在办理的时候缴纳的税费凭证等等,过户就是给房子进行更名,更名就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因此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办理。
拆迁安置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安置房过户的时候一般都是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写明交易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安置房人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
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核档费:50元每宗。
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材料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拆迁安置协议。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测量分户平面图。
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子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是需要有合法的材料才能进行办理,因此,在办理之前就需要准备好所有的手续,这样办理的时候相关的部门才会进行受理,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要咨询清楚所有条款,避免浪费双方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拆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一、拆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拆迁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是什么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拆迁安置房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拆迁 安置房过户 手续如下: 1、先给该 安置房 办理房产证 ,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流程如下:先签订 房地产买卖合同 (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 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 房产证 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 身份证 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 死亡证明 和 代理 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 商品房 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 土地出让金 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动迁房过户流程及费用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的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和费用有哪些?
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一)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审批。
5、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6、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三)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1、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2、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3、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4、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5、评估费:5‰
6、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7、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二、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我们知道房产过户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有效法律要件。那么,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过户时,希望您也能遵守相关的具体规定,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

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