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秦皇岛保障房价格是多少?怎么购买保障房,我刚来到秦皇岛,想买一套保障房,希望知道的人帮帮我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4 11:24:36

如何申请保障房

申请保障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2008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

1、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等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3、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障性住房

秦皇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批程序 1、申请:购房人欲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首先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房管局6楼)领取并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及提供相关证件。 2、核查: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负责对购房人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的内容进行核查。 3、审批:经过核查,如果申购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方能批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填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联系单》作为交易确权的依据。 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购房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购房人必须交缴住房公积金。 3、购房人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购房人

秦皇岛保障性住房能买卖吗?

可以,需要上市5年后。不合适。商品房现在便宜的只要3700左右

请问秦皇岛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啊?

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

秦皇岛购房政策2022

秦皇岛购房政策2022:黄金周前夕,秦皇岛房管局再次强调执行限购政策通知全文如下:1.严格执行限购时间节点自2017年5月16日(含)起,秦皇岛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能提供2017年5月15日前签订的销售合同、定金支付凭证(含)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的,视同本政策实施前的实际销售额,在本通知下发前按本政策执行(9月30日起取消过渡期)。
一:秦皇岛市海港区区域范围内,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限购政策说明如下:
1、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2、“纳税证明”为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中必须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当地户籍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本市户籍即视为当地户籍家庭。
二:针对特殊人群的政策:
1、现役军人购房:在本市服役的军人视为本地户籍,若配偶为外地户籍,配偶无购房资格。原籍为本市,在外地服役军人视为本地户籍,若配偶为外地户籍,配偶无购房资格。
2、非当地户籍大学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以内,提供毕业证(需通过学信网核实)及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连续一个月以上),参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执行。
3、长期在本地工作生活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设立1年以上《营业执照》(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公司法人或股东符合购房资格,参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执行。
4、非当地户籍居民为本市退休职工,提供退休证明,参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执行。
5、原籍为本市户籍居民,由本市迁出的外地就学的学生,提供所在学校的集体户口、学生证等,参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执行。
6、对煤炭经销企业户籍不在本市的员工,需提供在秦公司或母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购买商品住房享受本市市民同等待遇。
拍卖取得住房的,须执行住房限购,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住房套数;因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含法院调解书)取得住房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住房套数;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住房套数;夫妻之间更名、加名,离婚析产,房屋互换等无偿取得行为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住房套数。自有住房套数包括: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房屋;已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平台签订了网签备案合同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保障性住房;已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平台办理了网签备案的非买卖类转让房屋,即通过继承、赠与、生效法律文书等转让的房屋。
三:申请审核程序
1、本着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相一致的原则,继续按目前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审核流程执行。
2、正在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经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后,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转为租赁补贴,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证》。经复核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则取消保障资格,并停止发放货币补贴。
3、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但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以下的家庭,采取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后,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转为租赁补贴。
4、实物配租家庭申请转为租赁补贴,由本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转为租赁补贴。转为租赁补贴的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转为实物配租。
5、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须在城市区范围内租房居住,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提交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6、申请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参照目前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提交的相关材料执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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