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1年买的,当时是单位的房子,当时单位没给办理房产证,现在又让办,的需要多少钱,这钱该怎么分担?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01 17:14:49

2001年交完购楼款没办产权 06年房子被建设局行政冻结怎么办

你只能去找开发商了。都10年的房子了还不办理房产证,你没证就不占理啊。 你这事很难办了,你去找建设局是白搭,人家只和开发商说话,和你没关系。 你现在只能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还你当初的购房款。不过其中,法院肯定也会了解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你可以要求利息补偿或者是要求开发商给补办房产证。

以前没有办房产证的房子怎么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登记,办理房产证依照以下流程: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提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

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产证

单位分配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这房子没办法办理产权证。

第一,这种单位房,土地多属划拨性质,也就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第二,如果你爷爷单位是倒闭的,有可能会有经济纠纷,那么很有可能这些房产会做为单位的资产进行抵债,那么,房子很大可能会被收回。

第三,即使是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的,也是要你爷爷的孩子们,也就是包括你爸在内的,你的叔叔,姑姑等一起分割,你仅能就你父亲部分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房子是十几年前建的,那时没办到房产证,现在该怎么办

这样的房子一般办理不了土地证因。因为农村的房子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办理不了土地证。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证可以拿你当时去规划部门的建房申请去当地房产局办理。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

三、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属来源文件。

四、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土地

1999年购买的房子,当时由于房地产公司没有给予办理房产证,今年房产证却办给了别人,但是房地产公司已注

根据你的情况,提供如下意见: 1、你和开发商是合同关系,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依据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办理。 2、对于开发商将房屋再卖给他人,则需要对开发商一屋二卖具体分析。如果你签订的合同在先,而第二买家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房屋,你可以提出第二买家和开发商的合同无效,要求房屋过户行为无效。 3、如果第二卖家手续齐全,不存在违法之处,则你只能找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注销,你可以寻找开发商的股东或者其他出资人,当然如果有上级主管部门也可找找。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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