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4-02 17:15:00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业主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 3、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5、如购买公房,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点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产权调查应该是购房的第一步,但是具体到操作上就没有几个人可以真正落到实处了。其实对二手房进行产权调查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商品房、公房、产权限制房、房改房等很多种类,而不同的种类在购买时的政策也是不同的。其次,还应该调查清楚该房产有没有抵押、查封和诉讼等问题,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2、定金。没有了解意向购买的二手房的全面情况就急于交定金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
3、报价。二手房交易的“水分”就是价格的不透明化。所以,在买房之前就要对同区域、同档次的二手房价格有个详细的了解。
4、检查墙壁和地面是否有破裂。在购买二手房时,大家一定要检查房子的地面与墙面等质量问题,如果有轻微的裂缝修复后可以居住,如果裂缝与拐角形成45度角或者是垂直90度的角,那就表明房子的质量与结构有问题,在购买时一定要小心,还有一点就是承重墙,如果二手房的承重墙有裂痕并且没法修护那建议大家不要购买;
5、检查房屋有无漏水泄露问题:
(1)要查看房子的顶层,首先大家一定要看一下家中的地板是否平整或者墙面有水渍的问题,如果有水渍那可能是家中漏水比较严重有泄漏的问题;
(2)看卫生间浴室,浴室内必须要使用斜坡进行下水,在购买时一定要打开水龙头看水流大方向与下水是否好用;
(3)阳台一定要看有没有积水,检查排水是否顺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买二手房要注意些什么?

具体如下:

1、买二手房注意事项:首付不要把家底掏空

许多人是在急切之中买房的,是自住为目的的买房。因而不会计算甚至不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而且实际购房中,首付仅是买房过程中先期投入资金的的一部分而已。

房天下二手房小编建议,购房者计算贷款和还款而读书,首先应把首付扣除,并且一定要考虑小孩基础成长积蓄、个人事业支出、人际往来等花费,为今后还款留有余地。

2、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慎选较短的还款年限

有许多买房者为了尽快还清贷款选择了较高的首付或较短的贷款年限,以至将自己近期的压力接踵而来。何苦?如果你想买房一定要自信,相信自己的未来比今天强,所以在确定贷款年限时主要考虑自己的生理年龄。

3、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可以上网查评论

看房时总有些问题是看不出来的,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购房者可以上网查一下小区房子的口碑。

4、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别忽略生活方便度

如果你不是也不是靠来买房的话,一定要以生活方便度为核心准来权衡。宜居特点并不只是医疗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有些来自于住在屋子里的一些感受。

5、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买小不如买大

初次购房者年龄多在20-30岁,许多人因经济情况限制选择小户型,这样将来会觉得不够用,但是到那时再换大房子成本更高,所以建议首次购房时,在承受范围内尽力买大一些的户型;但是,不要只图一时痛快选择了浪费型居室,比如放弃了一百平米左右的三居百选择了一百二平米的三居就是。

6、买二手房注意事项:货比三家选中意的

在选房前对自己要买什么样子的房有一个心理预期,然后找到符合自己期望的房,要坚信好房源很多,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千万不要只看一两套就凑合买了。

7、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地段重要

看楼盘所在位置交通是否方便,有无公交车和站,开车是否方便进入环路,是否经常堵车;周边有无较大超市、便利店、饭店、银行、商场、、医院

8、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留心小区状况

比如小区停车位是否够用,安保情况如何,进出人员是否过于混杂,周围邻里关系如何,物业管理是否精细等等。

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
1.房屋手续应当齐全;
2.房屋产权应当明晰明确;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应当真实有效;
4.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5.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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