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划拨地与出让地的区别?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4-07 08:15:07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土地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划拨用地,商品房则是出让地。

2、产权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划拨,所以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

3、购买对象不同。如果要经济适用房,那么,购买方必须是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并且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4、房屋面积不同。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以保障性为主,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建设标准,满足购买方的基本要求。而商品房则是出于对获益的追求,由企业自己决定。

5、建设目的不同。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经济适用房的建则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土地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获得土地使用权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土地出让,一种是土地划拨,那么,土地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有哪些呢? 土地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1、房屋类型不同 我们都知道,房子所在的土地性质大大的影响了该房屋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都是公益事业用地或者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等建设地;而土地出让的房屋类型一般属于商品房。由此可见,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差异的。 2、土地性质不同 土地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的时候,不需要任何费用。但是土地划拨就不同了,如果划拨的土地要进行交易,就要先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以,对于准备购买二手房的人来说,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土地使用的取得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避

商品房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划拨是交了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以后获得的,一般不会规定使用期间,不过会有限制条件,例如不能租给别人、转给他人或者抵押贷款等。而出让是指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有一定的使用期间规定,且需要支付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
划拨是经过政府部门的准许,并交了补偿费用后获得使用的权利,或者是政府部门把使用权无偿交给使用者。而出让是通过挂牌、招标或者是拍卖的方式获得的,这是有偿交易,还严格限制了使用年限。使用者办理转让的时候需通过国土资源单位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的不可以转给别人,也不能租给他人,还不能办理抵押。而出让的使用者有一定的处置权利,可以转给他人、进行出租或者抵押等。
4、期限不同
通常划拨的不会规定使用的期间,而出让的有使用期间,一般分为四十年、五十年和七十年等。
5、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的通常是建造经济房或者是公益建筑等,而出让的通常是用于建造商品房等,它们两者的建筑的类型是有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房产证上的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一、房产证上的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1、房产证上的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三个,分别是:
(1)两者的性质不同。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是交了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以后获得的,一般不会规定使用期间,不过会有限制条件。而出让是指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有一定的使用期间规定,且需要支付出让金;
(2)两者取得的方式不同。划拨是经过政府部门的准许,并交了补偿费用后获得使用的权利,或者是政府部门把使用权无偿交给使用者。而出让是通过挂牌、招标或者是拍卖的方式获得的,这是有偿交易,还严格限制了使用年限;
(3)两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同。划拨的不可以转给别人,也不能租给他人,还不能办理抵押。而出让的使用者有一定的处置权利,可以转给他人、进行出租或者抵押等;
(4)两者的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5)两者的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
(6)两者的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比如现在的住宅商品房的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
(7)两者的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8)两者的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区别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区别:使用范围不同、取得对价不同、使用期限不同、转让条件不同、补偿标准不同。
法律分析
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付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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