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产权赠送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4-27 08:15:30

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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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是房产过户当中的一种方式,其实房产赠与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没有条件的赠与另一方,当然对于被赠与的当事人也一定要是愿意接受的行为,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下房产赠与如何办理,以供大家参考!

一、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1、办理房产赠与首先双方要前往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双方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根据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3、需要凭各种证件和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有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一至两天就能领到房产证。

二、房产赠与注意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和有偿的买卖行为不一样。

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一样。

3、如果实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通常不可以取消。

4、在实行赠与过户的时候,应当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5年且是住房免征;近亲属和拥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5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

5、因为地区不一样,规定不一样,因此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一样,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个别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实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0.3%—1%之间。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房产赠与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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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房产赠与的现象,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处理房产赠与并不怎么了解,从而在房产赠与的过程中浪费了很多的精力和时间,那么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具体包括:双方签订房产赠与书、缴纳相关费用、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办理房产的产权转移、交付房产等过程,这些过程全部都需要房产赠与人和被赠送人亲自到场。具体的房产赠与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房产赠与书。


房产赠与人和被赠送人所签订的房屋赠与的书面形式合同就是赠与书,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是用书面形式来进行签订。



2、缴纳相关费用。


房产赠与和过户可以不需要缴纳赠送人的营业税,但是被赠送人却依然要缴纳契税等相关过户费用。缴纳相关过户费用的时候房产赠与人和被赠送人双方要一起携带房屋产权证和房产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的房产局办理缴纳相关费用的事宜。


3、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


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赠与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并且会收取赠与公证费,一般是收取被赠与的房屋评估价的2%。



4、办理房产的产权转移。


在办理被赠送房产的产权转移的过程中,房产赠与人和被赠送人双方都要亲自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局去办理房产的产权转移的申请和登记手续,并且还要提交过户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书、缴纳税费的收据等材料。


5、交付房产。


房产赠与人把房屋和钥匙交接给被赠送人。



房产赠与手续和一般的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是不一样的,房产赠与还要进行房产赠与协议的公证,手续也比较多,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详细介绍,办理房产赠与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流程再去办理。

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房产赠与 的办理流程: 1、赠予人与受赠人之间订立赠予书。 2、受赠人凭借原房屋的所有权证、赠予书原件,至税务交纳 契税 ,并领取契证。 3、办理相关的公证。 4、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的手续,同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申请书、有关当事人的 身份证 件原件、赠与的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公证书、或者遗赠证明及赠予人的 死亡证明 、遗赠证明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法律客观: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 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 赠与合同 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

法律分析
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房产赠与办理方式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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