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期贷款买房其中一方因债务抵押给别人女方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17 11:25:16

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夫妻另一方有责任吗?

夫妻一方给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夫妻另外一方因为不是受益人,所以没有责任。不过一旦需要担责,需要除你个人财产以外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贷款偿付。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夫妻的一方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另一方有担保责任吗?

如今贷款在生活当中其实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我们在买房子或者是买车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向银行申请贷款,在申请贷款以后,我们就可以成功的买房或者是买车,但是在后续的生活当中,我们必须要履行债务责任,针对这一部分款项进行按月偿还,当然针对一些较大数额的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当中,通常是需要有着担保人进行担保的,在进行担保以后才会成功的发放贷款。

夫妻一方成为担保人

要知道作为夫妻来说,虽然说有一方成为其他人在贷款过程当中的担保人,但是另一方并没有担保责任,因为在进行担保的过程当中,通常都要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而在签署相关协议的时候,也需要担保人亲自到场,并且进行相应的签字,而该项合同仅仅与签字的担保人相关,与夫妻双方当中的另一方并没有任何关联。


成为担保人以后的问题

要知道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在成为其他人在贷款过程当中的担保人以后,如果对方能够按时进行还款,那么作为担保人来说,自身的生活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如果贷款一方在还款的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或者拒绝进行还款,那么作为担保人来说,就需要代替贷款人承担这一部分债务,而作为夫妻双方当中的其中一方,成为了担保人,这个角色就需要承担这部分债务,而这一部分债务,其实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千万不要在他人贷款的过程当中为他人做担保,这会将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置身于风险当中。

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对方能够正常还款,那么对于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生活来说,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对方没有办法正常进行还款,那么担保人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这部分贷款,这一点在签署合同的过程当中也有所表示,在担保人承担这一部分贷款的时候,就会影响到个人的生活以及个人的家庭。

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这一部分贷款,首先已经违背了合同,其次对于自身的个人征信也会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再成为他人贷款当中的担保人时,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为其他人进行担保,毕竟其他人的生活我们没有办法决定,所以没有必要承担这一部分风险。

婚后房在离婚后有一方擅自抵押贷款了怎么办?

您好,在婚后的购买的房屋原则上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另外约定或者特殊情况的另外认定。属于共同财产的应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协议离婚的按照协议履行,诉讼离婚的按照判决执行;如:房屋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并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按照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或者执行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按时支付折价款,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即可,完成应时能够完成的义务后,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另行办理擅自抵押。如果在离婚时该房产未进行分割的,现在可以起诉共有物分割,再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且主张要求对方支付折价款的,那么也不会有任何影响,认定房屋价值、确定共同共有,明确分割份额,计算出折价款后要求对方履行即可。如果主张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则需要先行代为偿还贷款后,办理过户登记,遂即有全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并且向对方支付折价款,此时可以进行相应的折抵。如果说没有能力要房屋产权,只主张要折价款的,同时对方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的,也没有能力支付折价款的,只能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在离婚后进行的抵押贷款,通常意义上是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主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另一方在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下应该取得其等价份额的折价款,一方擅自抵押后侵权的应当赔偿。

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婚后又用房产证抵押贷款,若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债务吗

需要分情况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办理抵押贷款时双方共同签字:此种情况下由于您在抵押贷款合同中签字,视为您知晓并同意该笔债务,因此符合共债共签的条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2、办理抵押贷款时只有一方签字:此种情况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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