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06 17:15:23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流程

1、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拟检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状况明确提出使用提议;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住房由有关小区业主明

确提出合理使用提议;

2、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之上的业主探讨通过;

3、物业管理企业或是有关小区业主机构实施意见;

4、物业管理企业或是有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建设主管机构申请税前列支;

5、建设主管机构通过审批批准后,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银行传出调拨住房维修资金通告;

6、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房维修资金调拨到检修单位。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1、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为:经业主共同决定,可 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 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 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3、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 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是哪些
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
(1)住宅的基础;
(2)承重墙体;
(3)柱、梁、楼板;
(4)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
(5)门厅;
(6)楼梯间;
(7)共用设施;
(8)走廊通道等。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二、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如下:
1、物业工作企业,依据需修理和更新、改造项目的状况提出应用主张。主张内容包含:房产位于、修理项目概略、修理理由、工程造价、触及业主户数等。
2、修理基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修建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经过应用主张,并断定详细处理修理基金应用手续的托付代理人。
3、物业工作企业安排拟定应用计划。
4、物业工作企业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分请求基金支取。其间,动用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的,向公有住所修理基金处理部分请求基金支取。
5、市县房产主管部分或许担任处理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部分审阅赞同后,向专户处理银行宣布划转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通告。
6、专户处理银行将所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划转至修理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

很多买了房的人都知道,购房需要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虽然钱是交了,但是却不清楚这个房屋维修基金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也不清楚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更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流程,下面我为您详细讲解:
很多买了房的人都知道,购房需要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虽然钱是交了,但是却不清楚这个房屋维修基金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也不清楚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更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流程,下面我为您详细讲解。

一、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流程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以上就是我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在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具体的使用方案有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之所以公民需要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就是为了在社区出现一些公共事务,例如道路维修、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都需要用到物业维修基金。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4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二、关于维修基金的缴交
1、维修基金缴纳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显然,缴交主体是业主,这是由专项维修资金的性质决定的。《条例》明确了“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购买了房屋在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拥有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应当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这部分资金的支出应由购房业主承担,而不应由已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
2、维修基金缴纳时间。从道理上讲,专项维修资金可以采用一次性交纳,也可采用随物业管理费用按月收取专户储存,或需要维修、更新、改造时向业主随时收取的做法,这些做法分别在不同国家实行。但考虑到我国法制不够健全,业主责任意识尚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物业管理收费拖欠现象还严重存在等因素,我国专项维修资金的制度设计宜采用主要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待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再向业主续筹。
3、维修资金缴纳数量。收取维修基金时主要应考虑在一般情况下,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内所需的资金量,可考虑按购房款的2~3%,或物业单体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比较来看,按建安造价一定比例较为科学,但鉴于建安造价基数较购房款小得多,若采用建安造价为基数,则应适当提高交纳比例。此外,还可以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将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以减轻今后续筹资金的压力。
三、维修基金的管理现状问题
在收取维修基金时候,通常都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公司强制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产权和缴纳维修基金捆绑式办法,这种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维修基金流失或被挪用,使业主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样一笔数额较大的资金放在开发商的手里,安全性让人担心是可以想象的。开发商可以利用职权容易侵占房屋维修基金。而在管理维修基金时,虽然法规明确规定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却没有明确的说法。
从客观条件上,造成某些业主委员会成员钻法律的空子,挪用甚至贪污数额巨大的房屋维修基金。更有甚者,一些开发商往往成立项目开发公司,一旦项目开发销售完后,项目公司也就不存在,业主所交的维修基金也就无法追缴。个别管理公司将维修基金据为已有;有的管理公司滥用维修基金,把本属于管理费支出的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费用在维修基金里开支;要么盲目企求设备的更新,加大业主负担。
有的地方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必经过业主大会批准,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难或业主大会不批准,导致该修的房屋或设备问题无法解决,影响业主的居住和物业安全使用。
也有地方规定,当物业公共地方或公用设备设施发生维修、更新时,使用的能是维修基金的增值部分,由于银行利息很低,维修基金增值太少,一方面大量维修基金闲置浪费,另方面业主又不愿再交维修基金。自维修基金上缴之后,单个业主就失去了维修基金的处分权,有些业主于是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对维修小区共同部位共用设施的事不大关心,不愿参与。这就导致了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使用方案无法通过,许多小区的维修基金自缴交之后多年闲置不用等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维修基金的范围非常大,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以及一些公共配套设施。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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