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认定首套房?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定义是认房不认贷吗,也就是说如果以前有商业银行历史贷款按揭记录,但只要现在名下没有房产的,都按首套房算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8-25 08:15:02

南宁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
什么是首套房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如何认定首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一一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付。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一一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一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一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一算首套。
以上就是什么是首套房和如何认定首套房的全部内容了,购房前请务必对比这些标准,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再结
合自己的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争取向银行获得最佳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公积金中心怎么算首套房

法律分析:首套房即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首套住房的认定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
二、二套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贷款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查询、面核等调查方式,确认贷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公积金贷款审核的“认房又认贷”与之前住房商业贷款的“认房又认贷”是有区别的。“9·29新政”之后,居民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也就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是在房管局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确定市民拥有几套房屋;“认贷”是银行从征信系统查询市民有无购房贷款记录,最后两者确定市民的购房情况。
四、但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如下:
1、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12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时长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2、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4、满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贷款要求。
五、首套房的认定情况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后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和二套房如何认定?

您好 按照第二套房认定 因为政策是这样子的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只有其他一套住房的按照第二套房认定。 三、借款申请人属两代以上直系亲属关系,每代各有一套住房,现共同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房认定。 以上是我的回答。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的西藏的公积金办

什么是首次购房?首套房和二套房怎么判定?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首次购房的判定标准: ①买房人年满18周岁 ②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③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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