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集体房产证是小产权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13 08:15:09

什么是集体房产证?

集体房产证是什么意思 所谓“集体房产证”或简称“集体证”,是不具法律效力的。购房人自以为对房子拥有产权,其实不受法律保护,深有隐忧。 什么是集体房产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在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的一种土地证书。凡乡镇村与外商合资经营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时,全民所有制企业、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兴办的联营企业,由农业集体经济组按照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均应办理该种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的所有权仍属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个人承包经营包括自留地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不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所谓“集体房产证”或简称“集体

集体证的房子是什么意思?是小产权房吗

通俗的说,集体房证就是小产权,但是正规的说来就不是了,集体房证可以找单位更名,也会有单位的管理, 但是小产权就不是了,简单的说集体房子是单位里面的集资房,也就是占用单位的地,然后单位里面给员工的福利,只需要交很少的税,再有就是如果有一天单位要解散那么单位有义务为你们办理正规的房产证,但是小产权就没有了,,基本上说小产权就是三无,没有物业,小产权房能买吗。没有产权,没有法律保护~ 所以真正的没办法的时候宁愿买集资房,也不买小产权的房,但是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子,单位跑的多的是,最好买有正规产权的吧~~~~ 所谓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色之一。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

什么叫集体房产证

我国现行的产权有国有、集体和个人三种基本形式。集体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属于特定集体所有的产权形式,包括企事业单位所有或同一楼盘的住户共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集体产权和小产权房有区别吗?

集体产权房和小产权房有的区别:

一、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且后期不会下证,是没法贷款的,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

二、集体产权房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小产权房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其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和有效的产权证。

三、集体产权房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等,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且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扩展资料:

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的注意事项

1、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集体产权房屋对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是不予保护支持的。

2、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

如果因面临房屋拆迁、继承等各种因素,如果卖房者对自己的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的对外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卖人完全有权利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

3、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

购买这类房屋,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而通常的商品房,购买者享受的是完全独立产权,有自己的房屋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


什么是集体房产

就是一种小产权,现在集体房产证已经不能办个人房产证了,另外,集体房产证现在不能上市,也就是说你不能买卖集体房产证。开发商一般没有理由帮办的是集体房产证。这取决于目前的房地产项目是什么样的。集体房产证一般是村民集体建房,找到开发商的一种证明。集体房产证是证书,它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房产证和集体房产证似乎是一种“父子”关系。集体和个人的房产证并不是所有的房产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 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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