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如何提取公积金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17 17:14:47

配偶怎么提取公积金

我国各地都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工作。那么夫妻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夫妻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夫妻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职工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将相应的支取凭证资料交到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支取申请。
2、单位初审:单位核实无误后,将加盖财务印鉴章的《支取申请书》、《支取审批表》和支取证明资料(原件),《支取审批表》凭证要素填写齐全,必须由本人签字,支取凭证资料的复印件需粘贴在《支取审批表》第一联后做附件,两人(含)以上办理部分提取时,还需打印《支取清册》,一并提交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若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的还需打印《利息支取书》。
3、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对单位提交已打印好的业务表单、凭证资料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对符合条件未打印业务表单的,公积金承办人员进入公积金管理系统根据单位经办员提供的职工账号进行支取操作,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若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则还需计算利息,打印《利息支取书》。每次支取额必须在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借款合同等支取证明资料上注明。
4、支取办理:单位公积金经办员对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批准支取的,将业务表单提交银行支取现金或开具存款单。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签收。
二、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四)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综合以上介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如果要购房,可以申请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还可以提取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配偶公积金如何提取

1、一手房公积金如何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公积金如何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配偶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配偶可以提取,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持提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哪些材料

1、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2、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3、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二、公积金提取的方法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三)销户提取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后的影响
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婚后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

职工在住房消费类提取中,办理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应如下:

1、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另外,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因为购买该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