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国土局有我们的资料但村干部不承认有人能帮忙?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23 11:24:54

农村宅基地申请村干部不批怎么办?

村干部不给安排宅基地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达到分户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村里没有或者不够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

村里不给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村里不给办理房产证找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宅基地以前的房子,我买了有村上证明,但房本在别人手里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以前的房子我买了有村上证明,但房本在别人手里怎么办?你现在去找原房子的房主,把那个过户手续去过一下,过到你那儿上,要不然将来如果有一天冬夏的电话,你没有房证也是个问题。

我是农民没有一个宅基地,申请了村里同意拉,可国土局不同意怎么办,我已经将房建好拉

新建房子只有村里同意是没用的,必须提交国土局进行审批。因为土地是国家所有,你要建房子必须要国家同意才行。拆除问题你可以去国土局进行咨询。如果拆除的话也是在正常的规定内的,如果不拆除的话你需要交一定的罚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统归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并不归农民所有,而是仅归农民使用。所以对宅基地的话语权还是在国土局。

扩展资料

人民网:宅基地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4日发布。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宅基地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农村房产证被村干部收去不知道干什么还回来很久有人发现国土局那里的名字改了?

如果是这样,你们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让他们把房产证的名字改回你们的名字。土地本来就是你们的,村干部这样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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