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购房合同不写怎么办?
一般来说,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吸引用户的一种手段,一般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的。按照关于商品房买卖及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如果赠送给你,你对赠送部分的产权无法取得权属证明,可能会引起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若是开发商将赠送部分归纳入了公摊面积,则所有的公摊面积分摊人都对赠送具有使用权,开发商自然不会将赠送的意思写入合同。
也有人认为,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行业潜规则,不要太较真了。要是非坚持要写入合同,赠送面积只能当违建拆除,吃亏的是购房者自己。赠送面积多是开发商通过设计优化,要么从公摊(入户花园)、要么通过加大设备区等(飘窗等)偷出来,不属于测量面积。
常见的赠送面积有哪些呢
1、阳台
阳台是建筑物的室内延伸,比较常见的有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种。但是,在赠送阳台的规则里,全封闭与未全封闭差别很大,全封闭按照全部面积计算,而半封闭按照一半的面积计算。
2、飘窗
飘窗有内飘窗和外飘窗两种。飘窗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取决于飘窗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如果高度低于2.2米,则不计入计入建筑面积,此外,低于2.2米的落地窗也不计入建筑面积。
3、阁楼
一般情况下吗,阁楼只有等于或者高于2.2米的才计入建筑面积,部分售楼员所说的低于2.2米的阁楼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
4、入户庭院
关于入户庭院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可以分为3种情况:排名前列种是有顶、全封闭,一户专用,计入建筑面积;第二种是有顶、全封闭,但是两户或者多户专用,计入公摊面积;第三种是没有顶的庭院,这种情况下不计入建筑面积。
5、露台
所谓露台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者为了建筑物的结构上的需要或者改善室内的组合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的大阳台。有了露台,能够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露台本来就是免费赠送的,虽然有了它能够使得建筑物更加美观,更让人心动,但是,它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
买房赠送面积不写在合同里吗
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如果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不计入产权的。
一、买房赠送面积不写在合同里吗
1、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如果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不计入产权的。
2、法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买房赠送面积有什么风险?
赠送面积的危害如下:
1、赠送面积是不计入产权的,也不写进购房合同,没有办法保证业主相关合法权益,一方面购房者在二次出售时也会有所损失。而且一些开发商为了宣传,房子售价都是加上赠送面积折算后的,实际售价也比较高;
2、赠送面积实用性差,一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等,例如储藏间太小无法使用,赠送厕所漏水、赠送的卧室无法使用等等;
3、赠送面积成违章建筑有楼盘的赠送面积,被定为违法搭建面积,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购买商品房时赠送面积并不同于正常购买面积,它一般不能计入产权面积,因此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 二、开发商大多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最好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对于保护买房人的利益,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精装修,还是物业费,购房人都要先了解清楚,最重要的还是要在购买这种赠送面积的房源之前,尽量要求把赠送面积的详细条款切实写入合同附件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 三、不要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只有计入合同或者补充协议才是真实可靠的。即便不能写入合同,也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前对开发商的承诺留有录音、照相等证据,一旦遇到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怎么办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你可以坚持要求对方将赠送的面积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合同中- -般需要写入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
一、购房合同中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是指房买卖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双方就具体房地产进行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的基本要素,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名称、商品房的基本状况、房屋总价、付款方式等,则应是一种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内地新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五)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六)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怎么办
国家规定赠送面积不能写入合同中。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违建面积部分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侵犯共有面积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很多人都以为赠送面积是开发商送的,但其实有些面积在法律上就是你的,例如地下室净高低于2.1米的不算面积,阁楼净高不满2.1米的也不算面积,落地飘窗低于2.1米的不算面积,凸窗不落地的不算面积,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只算一般面积等。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户外私享花园等,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赠送面积的危害如下:
1、赠送面积是不计入产权的,也不写进购房合同,没有办法保证业主相关合法权益,一方面购房者在二次出售时也会有所损失。而且一些开发商为了宣传,房子售价都是加上赠送面积折算后的,实际售价也比较高;
2、赠送面积实用性差,一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等,例如储藏间太小无法使用,赠送厕所漏水、赠送的卧室无法使用等等;
3、赠送面积成违章建筑有楼盘的赠送面积,被定为违法搭建面积,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