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买卖吗?如果买卖有问题怎么办?请问有哪位网友晓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2-13 17:14:35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及风险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对于得到的安置房有的人选择自己居住,但也有的人选择转手卖出去,那这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以及风险又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我们了解下: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这是很多人想知道的,目前安置房主要有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从安置房的性子来看,无疑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安置房可以买卖,但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在安置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东西是需要注意的: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房屋交易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对房子性质等进行多方面的了解,以避免以后发生纠纷,随着城市的发展也存在着很多安置房,所以安置房买卖也是很多人关注的热点。以上就是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及风险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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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有证的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和普通房子没什么区别。对于无证农村安置房,要区分情况,主要注意这些问题:1。调查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有产权证,开发商拆迁后不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虽然麻烦,但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发生纠纷。3、为了增加收入,一些开发企业可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提供更名(转让)服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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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怎样买

安置房如果有房产证就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能办房产证吗?请明白的人解答,

1:按国家规定是不能买卖的,房产证也办理不了。

2:可以私下以合同的方式出售,但是 买卖过程中,房屋出售是不受保护的,也就是说有了纠分,若卖方不卖房屋了,买方最多按合同约定中的违约金拿钱走人。

3:房子所有权还是在卖方手中,房屋还是他的。 因此建议合同约定违约金时应该尽量的弄高点,达到可以过户时期外面的基本房价。

扩展资料:

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

如果你一定要的话最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安置房除当事人外其它人不能代款,因为安置房必须要购买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的。

到时候才需要交纳税费, 买房人应缴纳契税房款的1.5% ,交易费3元/平方米 。

参考资料来源:安置房买卖问题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

拆迁安置房有一个上市交易的期限,购买时如果还未到期限,则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更,原房主可以将房屋卖与其他人,造成一屋二卖的纠纷,还可能因为原房主在外面欠款,导致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拍卖等,发生以上情况时,购房者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追究原房主的违约责任。总的说来,购买还不能办理过户的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无法保证。买卖安置房买卖风险: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的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房产证是具备的。
所以说,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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