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08 08:20:12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还给吗

法律分析:可能不会。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如果因中介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可以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原因解除合同,中介公司的中介费需要退还吗

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一般无需退还。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收取中介费,因委托人违约导致合同最终未能履行被解除的,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中介费,但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合同解除的无需给付任何费用。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是否退还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一般无需退还。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收取中介费,因委托人违约导致合同最终未能履行被解除的,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中介费,但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合同解除的无需给付任何费用。

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是否退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手房解除合同中介费退吗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用的问题,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需要确认中介是否促成了双方的交易,如果促成了双方签订了合同,则有权收取费用。即便后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不影响此前交易达成的事实。但是若是中介一开始并没有促成双方交易,双方没有达成合意,未签订买卖合同,则中介无权收取费用,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如果因中介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可以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拓展资料:二手房解押流程流程是什么
1、卖房人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或者按时还款。
2、不管哪种方式,到贷款银行进行领取解押材料,开具贷款结清通知单。如果是提前还款,那就需要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
3、在还完款次日,再带上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和房屋的他项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4、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解押材料,材料提交后,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凭相关材料领取产权证。
5、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注销手续。
6、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房屋买卖中介费能不能退

中介费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对方构成违约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介费是一种费用,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合同成功签约后再解约,居间费要退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一般是不会退还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中介一方是存在居间义务的,在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时就成立了中介费用,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
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
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
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二、居间协议法律规定
房产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双方购房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购房房源、客源、买卖等服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居间费用,且居间费用由买卖双方承担。
但!若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自行解决纠纷。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关于居间协议中的居间服务费用还需要以合同约定承担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若因买卖方违约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未成立,致使中介公司居间合同未成立,中介公司不能要求买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可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因其委托而在居间活动中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后,双方都必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执行,如果一方违约或者强制解除合同的,则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对中介费支付,中介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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