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房产证明怎么开?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由哪个部门开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09 08:15:16

居民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开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应当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查询个人房产登记信息后,确实属于唯一住房,则可以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根据《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 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要怎么开

法律分析:开唯一住房证明:直接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和《房屋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如无法查询或对结果有疑义的,购房人应向契税征收窗口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

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住房证明怎么开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到房管局服务窗口开县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也可以委托人代办,必须提供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一、个人住房证明应该怎么开?
开具证明时要注意:农村户口首套证明的开具;必须是县级以上城市的房管局开的证明,户口是农村的,就村委会开个,到镇上盖章,再到县里盖章就好了;首套房证明,上面还得有当地房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联系电话,三河这边还要打电话核对;大龄单身的,还要先去民政局开无婚姻状况证明,也就是单身证明。
有些购房人,为了享受首套住房的契税优惠,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换取新的凭证。
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开
1.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2.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有些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相关证件。
3.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服务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唯一住房证明网上可以开吗

开唯一住房证明:根据规定,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1、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自然就不用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2、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服务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各乡镇房管所暂时不出具相关查询记录)。
3、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和《房屋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如无法查询或对结果有疑义的,购房人应向契税征收窗口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
4、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5、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

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

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即“唯一住房”认定上侧重纳税区域核算。唯一住房查询办法: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应提供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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